學生在學校餐廳拿著紅色手機
示意圖,與本文提到的任何服務或產品無關。Flame, not lame 攝,CC0,Wikimedia Commons。
法規紐約州AI 聊天機器人嬰兒監視器

紐約州長簽兩條護童法:AI 聊天機器人不得對未成年人裝成真人、談感情或鼓勵自傷,每次違規最高罰 2.5 萬美元;連網嬰兒監視器沒有防窺功能就不能賣,90 天後生效

孩子手機裡那種會陪聊天的 AI,依紐約州剛簽署的法律,2027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對人在紐約的未成年人自稱真人、扮演情人,或鼓勵他傷害自己。紐約州長霍楚(Kathy Hochul)10 月 28 日(美國時間)簽了兩條法:AI 聊天服務沒先確認使用者已成年,就不能提供這類功能,州檢察長可以告,每次違規最高罰 2.5 萬美元,約新台幣 81 萬元;家裡看寶寶用的連網嬰兒監視器,沒有防陌生人偷看偷聽的安全功能,簽署後第 90 天起不能在紐約賣。跨國 AI 公司的服務在台灣也用得到,但這條法保護的是人在紐約的使用者;做攝影機的台灣廠商要把嬰兒監視器賣進紐約,得照新規格出貨。以下依序講兩條法各管什麼、何時開始,最後回到台灣。

AI 聊天機器人:哪些話不能對孩子說

州長新聞稿的關鍵句是:「企業不得對未滿 18 歲的使用者提供下列功能;除非先確認對方不是未成年人,對任何使用者都不得提供。」(本站譯)新聞稿列了六類:裝成真人、活人或說自己有人類情緒;聲稱與孩子有私人、戀愛或專業關係,或對孩子具有權威角色;沒人問就探問情緒,或拿孩子先前對話裡的健康與私人資訊來用(法條限定為超過 12 小時前,或任何先前使用階段取得的資訊);鼓勵或協助自殺、自傷、飲食失調、使用毒品或飲酒(法條限定為違法用藥、違法飲酒,或藥物、酒精濫用);叫孩子保守祕密、孤立自己、不找父母或專業人士求助;任何色情內容或兒少性虐待素材。

法條(A10379-C,參議院版 S9051-B 同文)列得更細,共 12 項,還包括奉承討好使用者、讓「衝高使用量」凌駕安全防護。管的也不只「AI 伴侶」:凡是生成式 AI、能用文字或聲音對話、會依輸入持續調整回應的系統都算。例外是限定用途、答不了範圍外話題的客服、提升效率、研究或技術協助,以及企業內部或員工生產力用途。

「先驗證年齡」到底要做什麼

本站的讀法:不屬例外的服務,若想對人在紐約的使用者保留上面這些功能,就得先用合格的方法確認對方成年;沒確認,就不能對這名使用者提供。法條規定,州檢察長的年齡確認規則生效前,業者至少要提供兩種合理方法,其中一種不依賴政府證件,或能讓使用者對業者保持匿名;單憑使用者自報,只能用來認定未成年。為判斷年齡收集的資料只能用在這件事,嘗試判斷後就要立即刪除,依法必須保留的除外。

執法的是州檢察長,可向法院聲請禁制令、要求返還不當所得、賠償,以及每次違規最高 2.5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法院也可命令銷毀違法取得的資料和用它訓練的演算法;檢察長另要架網站受理檢舉。本站讀到的法條沒有讓個人直接提告的規定,也沒有定義「一次違規」怎麼算。

生效日要分清楚:法條寫 2027 年 1 月 1 日,州長新聞稿只說「未來幾個月」。參議院紀錄另列一份核准備忘錄(approval memo),本站未取得內容。業界有反對聲音: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CCIA)7 月 1 日致函州長請求否決,說定義太模糊,可能連 AI 家教、語言學習 App 都被涵蓋,並主張只管未滿 13 歲的使用者。

嬰兒監視器:罰得不重,但不合規就不能賣

第二條法(A5175-A/S9508)規定,2027 年 1 月 26 日(簽署後第 90 天)起,會透過網路傳送聲音或影像的新嬰兒監視器,要有防止未經授權的人聽到或看到的安全功能,並在包裝上或隨產品附上至少 12 號字的警告,內容要與法定範例大致相同:「警告!本產品會連上網際網路。為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存取或觀看產品活動,請使用產品提供的安全功能。」(本站譯)製造商要負責確保合規,不合規的產品也不得製造、配送或販售。

範圍很窄:只限以播送嬰兒或兒童聲音、影像為唯一行銷用途的裝置,手機、數位攝影機、監視攝影機這類多用途產品不算。罰則是第一次最高 250 美元(約新台幣 8,105 元)、之後每次最高 500 美元(約 1 萬 6,209 元),由地方政府的消費者事務或法務單位執行。新聞稿引用資安公司 Rapid7 的測試,8 家公司 9 款監視器有 8 款資安拿 F、1 款拿 D;新聞稿沒寫年份,美聯社 2015 年 9 月 9 日的報導已提到這組結果,不是今年的新測試。

跟台灣有什麼關係

本站的讀法:台灣孩子不會因為這條紐約州法就自動受到同樣保護,法條只管人在紐約的使用者;跨國 AI 公司會全球一套做法,還是只對紐約用戶設限,本站沒有讀到各業者的說明,無法判斷。台灣的《人工智慧基本法》2026 年 1 月施行,會不會出現類似紐約這種針對未成年人的具體規範,目前沒有資料可判斷。

本站的讀法:受影響較直接的是做嬰兒監視器、賣進紐約的台灣廠商與代工廠,要確認產品有防窺功能與合規的警告標示。只做一般網路攝影機或監視器的,依定義不在範圍內,但產品若只以「看寶寶」行銷,就要重新對照。台灣資通產業標準協會(TAICS)列有網路攝影機與消費性物聯網產品的資安驗證類別,但從該頁判斷不了它是不是法定上市要求。

原文 紐約州長新聞稿(2026-10-28),簽署日期、法案編號、六類禁止功能、「未來幾個月」的說法、Rapid7 測試數字與州長談話取自此頁; A10379-C 法案頁與法案全文 PDF,12 項不安全功能、適用範圍、例外、年齡驗證、罰則與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日取自此處;S9051-B 法案頁,表決結果、第 368 號法律與核准備忘錄紀錄取自此頁; A5175-A 法案頁與法案全文 PDF,嬰兒監視器定義、警告文字、罰則、執法單位與第 90 天生效取自此處(第 367 號法律),生效日由本站推算; CCIA 否決請求信(2026-07-01),業界反對理由取自此處; 美聯社報導(Carrier Management 轉載,2015-09-09),Rapid7 研究的發表時間取自此頁; TAICS 認驗證區,台灣資安驗證類別取自此頁; 中央銀行新臺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2026 年 10 月 28 日每美元 32.418 元,新台幣金額由本站換算並四捨五入;《人工智慧基本法》施行時間見本站先前報導。
兩句本站譯的原文:州長新聞稿 “companies may not offer the following features to users that are under 18, or to any user unless the company has first confirmed the user is not a minor”;A5175-A 法定警告範例 “WARNING! THIS PRODUCT CONNECTS TO THE INTERNET. TO PREVENT UNAUTHORIZED USERS FROM ACCESSING OR VIEWING PRODUCT ACTIVITY, USE THE SECURITY FEATURES PROVI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