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巴尼亞 10 月 28 日起,警察喊解散後不走、沒動手也可能被罰:一般人最高 20 萬列克,遮臉者最高 50 萬(約新台幣 19.8 萬),45 天內要國會追認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灣普通護照效期 6 個月以上、備齊入境文件,可免簽入境阿爾巴尼亞,180 天內停留至多 90 天。在首都地拉那碰上抗議,多了罰款風險。據阿國媒體 Reporter.al 與 Euronews Albania 報導,阿爾巴尼亞政府 10 月 28 日通過一道緊急命令(政府先發布、具法律效力的命令),修改集會法並即時生效:不服從警察的解散命令,就算沒有動手,也由警察直接開罰,一般情形最高 20 萬列克(約新台幣 7.9 萬元),同時遮住臉的最高 50 萬列克(約新台幣 19.8 萬元)。同一天另一份決定,讓邊境警察可拒絕「有具體資料顯示參與暴力」的人出境,並通知經營住宿的業者,這份決定寫明刊登官方公報後才生效。本站的讀法:本站讀到的修訂條文沒有觀光客的專屬規定,路人與外國旅客怎麼適用仍待確認,遇到抗議先保持距離。
罰多少:看有沒有不服從解散、有沒有遮臉
本站未取得官方公報全文,以下依 Koha Jonë 與 Euronews Albania 10 月 28 日刊載的修訂文字整理,前提是行為還不構成刑事犯罪,主要情境如下(新台幣以 1 列克約 0.397 元換算,ExchangeRate-API 10 月 29 日參考匯率):
- 參加被禁止的集會、或違法遮住臉:1 萬到 10 萬列克(約新台幣 4 千到 4 萬元)。
- 不服從解散命令:依命令種類(集會法第 9 條各款),1 萬到 10 萬或 2 萬到 20 萬列克(最高約新台幣 7.9 萬元)。
- 不服從第 9 條 b 款的解散命令、同時隱藏身分:5 萬到 50 萬列克(約新台幣 2 萬到 19.8 萬元)。
- 參與堵路、妨礙車輛通行:每人每天 5 千列克(約新台幣 2 千元)。
據 Reporter.al 報導,部分既有違規原罰 1 千到 1 萬列克,現提高十倍,由國家警察直接開單;有具體事實顯示人身暴力或重大財產損害的風險真實且迫近時,警察經州長(prefekt)同意並公布後,可限制學校、醫院、政府機關周邊的集會,單次 72 小時、最多延一次。兩家刊載的命令末句是:本命令即時生效,並刊登於官方公報(本站譯)。
各家怎麼報
總理拉馬(Edi Rama)10 月 25 日先口頭公布方案。據 Euronews Albania 英文版與 inAlbania,他說警告後仍留在暴力集會的人最高罰 50 萬列克,記者、醫護、路人等不罰。France 24 刊出的法新社 10 月 25 日稿只寫罰款「超過 550 美元」。28 日通過後,finwire.io 綜合法新社與路透的報導寫,留在有暴力或搶劫的人群中、或隱藏身分者,最高 50 萬列克,約當地稅前平均月薪 930 歐元的六倍。
依 Koha Jonë、Euronews Albania 刊載的修訂文字,50 萬列克這一級要同時不服從解散命令和隱藏身分;沒遮臉的,最高 20 萬列克。本站讀到的刊載文字只在遮臉罰則下豁免新聞工作、觀察集會等,沒看到路人;口頭說明和刊載文字是否一致,要等官方公報全文。
出境、旅館與 45 天
據 Euronews Albania 刊載的部長會議決定,警方要建立電子名冊,收錄因集會暴力被移送或偵查中的人,不必等判決;邊境警察查到有參與暴力的具體資料時,可拒絕出境;對有具體資料、案件已移送檢方的人,警方會通知經營住宿的業者。檢察官不起訴或結案,資料就刪除。這份決定刊登公報後生效,刊登日期本站尚未確認。本站的讀法:名冊針對有暴力資料的人,但警察現場怎麼認定,旅客難以掌握。
修集會法的命令也還不算定案。依阿爾巴尼亞憲法第 101 條,這類命令要立即送國會,45 天內沒通過就溯及失效。據 Tirana Times 報導,反對黨領袖貝里沙(Sali Berisha)說要告上憲法法院。拉馬說做法參考法國;據 finwire.io 報導,法國參議院 10 月 28 日通過了類似法案,見本站〈法國參議院通過「破壞者賠償」法案〉。
台灣怎麼對照,出發前可以做什麼
台灣也有「解散後不走」的處罰。刑法第 149 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受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仍不解散,在場助勢的人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8 萬元以下罰金,由法院審判。本站的讀法:兩國要件不同,台灣是刑罰、還要有強暴脅迫的意圖;阿國是警察開的行政罰鍰,本站讀到的修訂文字沒寫命令次數。
領事事務局對阿爾巴尼亞的旅遊警示是第一級灰色提醒,最近更新是 2024 年 8 月 20 日。台灣在阿國沒有使領館,領事局寫明在當地遇急難可聯絡駐義大利代表處 +39-366-806-6434,國內親友可撥外交部專線 0800-08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