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示威延燒、多地曾宵禁,參議院 229 比 105 通過「破壞者賠償」法案:沒動手也可能連帶賠到 1 萬歐元、可扣社福,平台接要求 24 小時不下架可罰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要去法國旅遊、留學或出差的人先注意:據中央社轉述法新社,法國從 9 月學生抗議開始的示威,10 月 17 日演變成砸店,全國至少 3,000 家商店受損,巴黎、里昂等城市隨後實施局部宵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0 月 22 日發布(更新)的旅遊警示,把法國列為第一級「灰色提醒」,請旅法國人避開抗議地點。法國參議院 10 月 28 日凌晨以 229 票對 105 票通過一項法案:明知而參加暴力團體的人,以及警方警告解散後仍自願留在人群中、知道有人正在施暴或破壞的人,就算沒有親手破壞,也可能被判連帶賠償,上限 1 萬歐元(約新台幣 36 萬元),符合條件時還能從住房補助等部分社福給付扣;網路平台接到主管機關要求後,24 小時內沒下架明顯煽動暴力、破壞且可能嚴重擾亂秩序的內容,可受罰。法案 28 日已送國民議會,還不是法律。本站的讀法:對台灣旅客來說,眼前要顧的是示威日程與各地臨時措施。
人在法國或準備出發,要注意什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警示寫,法國政府短時間內在部分區域實施宵禁,近期還會陸續有抗議與罷工,遇到抗議要盡快離開。急難可撥駐法國代表處 +33 680074994,國內親友可撥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0800-085-095。
措施多半是短期、分區的。據中央社轉述法新社,10 月 19 日晚間巴黎、里爾、里昂等地實施局部宵禁,巴黎從晚上 11 點開始;20 日晚間巴黎在共和廣場、雷阿勒一帶再實施一夜,到隔天早上 6 點;22 日上午 8 點到晚間 8 點,香榭麗舍大道、羅浮宮周邊等地禁止集會(不是禁止進入)。本站讀到的來源無法確認 29 日各地還有哪些措施,出發前請看當地公告與駐法代表處臉書。接下來,據 France 24 的影片摘要,學生團體號召 10 月 31 日(週六)再上街;CNN 報導,極左派領袖梅朗雄警告政府若不讓步,11 月 5 日可能有全國性罷工,這是他的說法,不是已公布的罷工日程。
示威怎麼開始,鬧到多大
據中央社轉述法新社,這波示威起於 9 月,學生要求改善校舍與師資,之後擴大到抗議物價、油價與公共服務。同一來源寫,10 月 17 日全法超過 50 萬人上街,後段演變成砸店與縱火;中小企業暨貿易部長初估至少 3,000 家店受損,司法部長說前後 2,500 人被拘留。24 日第二個週末平和許多:CNN 引內政部說超過 41 萬人上街、近 1,000 人被拘留;《世界報》英文版摘要寫近 41 萬人,工會 CGT 自估 80 萬人。
參議院通過的法案寫了什麼
這是政府 9 月 16 日送進參議院的法案。參議院的說明寫,國家對群眾聚集造成的損害負民事責任,賠了之後可以向人追償;法案要讓肇事者負擔。關鍵句是:「參與者負連帶責任,上限 1 萬歐元,即使本人沒有親自破壞,也可能被追究」(本站譯)。本站的讀法:連帶責任的意思是,受害人或國家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追討,在上限內不必等每個人分攤。依參議院通過的條文,適用的人有兩種:明知而參加暴力團體、損害發生在該團體成員施暴或破壞的時間地點的人;以及警方發出解散警告後仍自願留在人群中、知道有人正在施暴或破壞的人,後者只賠警告後在同一時地發生的損害。有正當理由留下的人不算,參議院說明舉的例子是記者與觀察員。
賠償可以從部分社福給付扣。政府原案包括住房補助與家庭補助,參議院再加上最低收入補助(RSA)、就業獎勵金與開學津貼等。本站讀到的修正案 A-1 寫明,只限犯罪造成損害、依侵權責任判決確定的賠償,欠賠償的必須是給付領取人本人,或他須負連帶責任的子女。平台條款是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94:主管機關可要求平台移除明顯煽動殺傷、竊盜、破壞而可能嚴重擾亂秩序的內容,代管業者收到要求 24 小時內沒移除,可處 6 個月徒刑與 15 萬歐元(約新台幣 541 萬元)罰金,法人罰金最高可到前一會計年度全球未稅營業額的 2%;修正案說明另寫,不移除時主管機關可要求封鎖網站或從搜尋結果下架。參議院也加了一條:成年外國人犯下條文列舉的暴力、竊盜、破壞等罪,法院原則上要宣告「禁止在法國境內停留及入境」的附加刑(ITF),永久或最長 10 年,但法院可附具理由不宣告。據中央社,左翼議員批評政府走向威權,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撤回。
各家怎麼報
中央社寫,平台下架規定是參議院 27 日深夜「另行通過一項法案」;參議院紀錄顯示,它是這項法案中新增的條文(內容相同的修正案 50 與 94,一併以 219 票對 115 票通過),France 24 的摘要也把它當作這項法案的附加內容。中央社引述內政部長努涅斯的話,他以號召「叛亂」形容要下架的內容;修正案 94 條文則以具體犯罪類型與公共秩序要件界定範圍,兩者要分開看。1 萬歐元上限與 229 比 105 的票數,中央社與參議院網站一致。
台灣有類似規定嗎
台灣民法第 185 條也有連帶賠償: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連帶負責,不能知道誰是加害人時也一樣,造意人與幫助人也算在內。本站的讀法:兩國都有連帶責任,但成立要件不同,法國這次另設 1 萬歐元上限,不能直接類比。社福方面,台灣社會救助法第 44 條規定,依該法請領的現金給付或補助不得扣押;法國這次是為特定給付開扣押例外,兩者範圍不同。本站的讀法:對台灣旅客與留學生,法案最相關的是「警告後仍自願留在現場」這個條件,碰到警方驅散就立刻離開,和外交部的提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