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後的宜蘭轉運站,長條形的屋頂下是一排編號候車門,前方是站外道路
重建後的宜蘭轉運站,攝於 2023 年 6 月 6 日。Yu tptw 攝,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本站裁切。
交通宜蘭縣空氣品質維護區國道客運

宜蘭轉運站預告劃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國道客運、市區公車大客車擬須有有效的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才能進出,2027 年 7 月起擬可罰 500 元到 6 萬元

宜蘭轉運站是國道客運和市區公車進出、乘客候車轉乘的地方,宜蘭縣政府打算管開進站的客運大客車。宜蘭縣環保局 10 月 27 日在官網刊出預告,擬把轉運站站體和周邊部分道路(包含林森路、校舍路,實際範圍依附圖紅線)劃成「空氣品質維護區」,也就是地方政府依空污法劃出、可以限制特定車輛進出的區域。區內擬 24 小時管制,國道客運和市區公車的大客車,要有還在有效期限內的「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才能進出。預告擬定自公告日起到 2027 年(民國 116 年)6 月 30 日為宣導期,稽核發現沒有有效標章的,寄通知單提醒車主;擬自 7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違規可罰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台幣 500 元到 6 萬元。這次還是預告,實際以正式公告為準。

下面依序說明四件事:管哪裡、管哪些車;業者要有的標章是什麼;時間表和還沒定的地方;對搭車的人有什麼差別。

管哪裡、管哪些車

  • 範圍:公告寫「宜蘭轉運站站體及周邊道路,包含林森路及校舍路」。附圖用紅色虛線圈出,西邊沿林森路、南邊沿校舍路的一段,把站體整個包進去,不是兩條路全線。
  • 時段:全時段。附件的告示牌範例寫「0-24小時」。
  • 對象:公告列出要符合條件的,只有國道客運和市區公車的大客車。本站讀到的公告沒有對遊覽車、計程車或自用車另訂進出條件(本站的讀法:開車到站接送的人,不受這條標章規定約束)。
  • 例外:遇到重大災害、緊急交通事故等緊急特殊情況,或中央、縣府公告的緊急管制及疏導工作,公告寫管制對象「不受限制進入管制區」,也就是不受這次的標章條件限制。

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是什麼

這張標章是各縣市環保局對柴油車的分級標章,貼在前擋風玻璃。以桃園市環保局的說明為例,標章分四級:新購六期車、新購五期車、優級、合格;新購車免驗,優級與合格要到檢測站上「動力計」檢測,也就是把車固定在滾筒上做馬力測試,再量排氣黑煙(不透光率)。效期依級別從 6 個月到 3 年不等。宜蘭這次的預告沒有列出標章的級別、核發條件或效期,只寫要「有效期限內」。

宣導期寄出的通知單,公告寫會提醒車主「至各縣市排煙站動力計取得車輛檢驗合格紀錄或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看來不限宜蘭的檢測站。不過進出管制區的條件寫的是有效標章,只拿到檢驗合格紀錄能不能代替,公告沒有說明。本站的讀法:業者可以先向宜蘭縣環保局或核發標章的檢測站確認適用級別與效期。

時間表,以及還沒定的地方

這次是「預告」,還不是定案。法源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0 條:各級主管機關可以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但管制措施要由縣市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核定後才公告。本站的讀法:範圍與日期在正式公告前仍可能調整。

  • 宣導期:預告寫「自公告日起」到 116 年(2027 年)6 月 30 日。縣府公告的發文日期是 2026 年 10 月 13 日,環保局網站 10 月 27 日刊出。
  • 正式實施:預告擬自 116 年 7 月 1 日起。違規依空污法第 76 條第 2 項處罰,條文寫汽車使用人或所有人 500 元以上 6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改善,未改善的可以按次處罰。
  • 陳述意見:公告之次日起 14 日內,向宜蘭縣環保局空氣噪音防制科提出,電話 (03)990-7755 分機 204,傳真 (03)990-5575。「公告日」指哪一天,預告沒有寫明:若以 10 月 13 日發文日為公告日,14 天算到 10 月 27 日;若以 10 月 27 日網站刊出日為公告日,算到 11 月 10 日。兩者都是本站試算,截止日以承辦單位答覆為準。

對搭車的人有什麼差別

公告的標章要求只針對指定的大客車,沒有對乘客另訂配合事項;會不會影響班次或搭乘安排,公告沒有說明。本站的讀法:這套方案是把「有有效標章」設成國道客運、市區公車大客車進出轉運站一帶的條件,而乘客正是在這一帶上下車、候車。

空氣能變好多少,現在判斷不了。公告寫的目的是「提升空氣品質、維護縣民健康」,但沒有附站內空品監測數字,也沒有說目前進出的大客車有多少還沒有有效標章。沒有標章不一定代表車況不合格;哪些業者需要安排檢測、要不要維修,現有資料都不足以判定。

台灣對應的制度就是空污法第 40 條:各級主管機關可以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或限制特定汽車進入。宜蘭這次把它用在一座轉運站,限制的是進出站區的國道客運與市區公車大客車。

原文 宜蘭縣環保局〈預告訂定本府劃設宜蘭轉運站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2026-10-27 刊出),管制範圍、對象、宣導期、正式實施日、例外與陳述意見期限取自此頁; 附件一 宜蘭縣政府公告 府環空字第1150031758號(PDF),發文日期與承辦單位聯絡方式取自此處; 附件二 管制範圍圖與告示牌範例(PDF),紅線範圍、「0-24小時」與 500 元到 6 萬元的罰鍰說明取自此處; 空氣污染防制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40 條劃設與核定程序、第 76 條第 2 項罰則取自此處; 桃園市環保局柴油車網站的自主管理標章說明與常見問題,標章級別、效期與動力計檢測流程取自此處,僅作制度舉例,不代表宜蘭的核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