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入境大廳的提領行李指示牌與行李轉盤,轉盤上有幾件行李箱
示意圖,桃園機場入境提領行李區,2024 年 3 月攝,與本文的消費券櫃台無關。Meutnake Ah ManHO 攝,經本站裁切,CC0,Wikimedia Commons。
觀光交通部觀光署桃園機場轉機旅客

持外國護照的桃機轉機旅客入境可領 600 元消費券,觀光署延到 2028 年底:只能在機場內合作商家用,經費用完就停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在桃園機場轉機的旅客,趁轉機空檔入境台灣、24 小時內離開,先上網登記,再拿護照和下一段登機證到機場指定櫃台,可以領價值新台幣 600 元的機場消費券。這項活動原本 10 月 31 日到期,交通部觀光署 10 月 28 日在行政院公報發布修正令,把發放期間延到 2028 年 12 月 31 日(民國 117 年),經費先用完就提前公告停發,修正當天生效。跟台灣讀者的關係比想像中窄:持中華民國護照不符合要點的護照條件,消費券也只能在桃園機場裡面的合作商家用,台北市區的店不能收這張券。

這次改了什麼

公報上的修正令只動實施要點(行政機關自訂的辦事規定,不是法律)九點中的第四點,也就是發放期間。2025 年 11 月 4 日訂定的原版寫,發放期間從 2025 年 11 月 1 日到 2026 年 10 月 31 日。新版把起點留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終點改成 2028 年 12 月 31 日,等於比原定多出兩年又兩個月。原版公報網頁文字版該句作「一百十五日十月三十一日」,疑有誤植;本站依日期格式與前後文,讀作民國 115 年(2026 年)10 月 31 日。

「經費用罄即公告停止發放」這半句,新舊版都有。所以 2028 年底是上限,不是保證;什麼時候停,要看預算還剩多少。公報兩份文件都沒有寫總經費、已經發出多少張,本站讀到的版本也沒有列預估人數。

誰能領、在哪裡用

金額與資格寫在沒有修改的其他各點,本站回頭讀了 2025 年 11 月 4 日刊登的原要點全文:

  • 對象:經桃園機場轉機、在轉機時間入境台灣、停留 24 小時以內,持非中華民國護照的旅客。
  • 金額:每人每次航程可領價值 600 元的實體機場消費券。
  • 怎麼領:先到觀光署指定的活動網頁登記,入境後到桃園機場指定櫃台,出示外國護照和下一段國際航班的登機證。
  • 在哪裡用:限桃園機場內的合作廠商,不能換現金、禮券或儲值卡。哪些店、櫃台在哪,要點寫由觀光署另行公告。

錢從觀光署的觀光發展基金出。合作商家可在每月 25 日前,拿使用過的消費券和請領清冊向觀光署請款;有隱匿不實、虛報、浮報等情形的,應在觀光署訂的期限內繳回款項,觀光署也能視情節減付或停付。

對台灣商家與旅遊業的影響有多大

要點第一點寫明目的:鼓勵在桃園機場轉機的國際旅客入境,「增加來臺旅客人次,並帶動國內觀光消費」。規則的設計是:旅客拿到券,但只能在機場內的合作商家花掉,再由商家向觀光署請款。

本站的讀法:旅客入境後若到桃園市區或台北逛街吃飯,花的是自己的錢,不在消費券範圍;本站對照的兩份公報也沒有機場外消費的成效數據,台北商家會不會因此多做生意,目前無法判斷。旅遊業比較相關的是過境旅客的短程遊程,但要點沒有跟任何遊程綁在一起。

潛在客群有多大,可以參考一則媒體報導。據世界新聞網 2026 年 7 月 19 日報導,桃園機場公司統計 2025 年轉機旅客約 669 萬人次;同一篇報導引觀光署說法,2025 年參加過境半日遊的國際旅客約 1.3 萬人次。這兩個數字本站只在這一家讀到,也還沒找到機場公司的原始統計。兩者口徑不同,自行入境、沒參加半日遊的人不在後者之內,不能拿來推算轉機旅客的入境比例或符合資格的人數,只當背景參考。

對一般台灣旅客,這次修正沒有直接影響。比較可能碰到的情境是:有外國朋友或客戶在桃園轉機、中間有半天空檔,可以提醒對方有這項活動;是否符合資格、櫃台位置與合作商家,以觀光署活動網頁的公告為準。

原文 行政院公報第 032 卷第 198 期(2026-10-28),交通部觀光署令觀國字第 11510052291 號,修正後的發放期間與生效日取自此頁與其網頁文字版; 行政院公報第 031 卷第 207 期(2025-11-04),觀國字第 11410067431 號,原要點全文(目的、資格、600 元金額、領取與使用方式、請款、經費來源與原定期間)取自其網頁文字版; 世界新聞網〈配套不足 桃園機場1年669萬人次轉機 過境遊僅1.3萬〉(2026-07-19),2025 年轉機人次與過境半日遊人次取自此篇,屬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