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前保險業務員涉讓親友假稱跌倒,和 3 間中醫診所做假病歷、把保健食品記成傷科藥費,詐保初估約 1,800 萬元,33 人移送北檢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去中醫診所買葉黃素、益生菌,單據上卻寫成看跌打損傷的藥費,再拿去跟保險公司請款。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北市刑大)10 月 28 日公布,一名葉姓前保險業務員涉嫌從 2019 年起找家人與親友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符合保單約定的醫療支出,在契約額度內實報實銷),沒受傷卻假稱跌倒、挫傷,再和新北市 3 間中醫診所配合代刷健保卡、做假病歷。警方初估不法所得約新台幣 1,800 萬元,連同診所人員共 33 人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這件事跟一般人有兩層關係:詐領的錢由保險公司付出,三立新聞網、CTWANT 與世界新聞網還報導診所拿假紀錄向健保署申報;另外,健保卡寄放在診所,名下就可能出現自己沒去看過的就醫紀錄。案件仍在偵查,罪責要等司法認定,報導只寫姓氏,3 間診所也沒有具名。
這篇依序回答三件事:警方說的手法是什麼、為什麼找上實支實付險、一般人可以注意什麼。各家報導有出入的地方,放在最後一節。
警方說的手法
案子起頭是保險公司。據中央社報導,北市刑大今年初接到保險公司檢舉,查下去發現,葉男一家 6 人與其他親友多年來以摔傷為由請款,人卻不一定到過診所。關鍵在健保卡:據警方說法,葉姓夫妻把卡留在診所,診所人員代刷、補上就醫紀錄,大家實際拿走的是保健食品,帳面上卻是傷科藥費(傷科指中醫處理跌打損傷的診療,本站說明),單據再拿去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三立新聞網與世界新聞網都寫葉男 38 歲,被安排投保的是妻子、父母與子女。依世界新聞網的描述,他們起初會到診所假裝看診,後來甚至可以不到場,由診所代刷健保卡。中央社報導,查扣物包括手機、帳冊、現金、金飾與 2 處不動產,全案在 10 月中旬移送。
為什麼找上實支實付險
據中央社報導,北市刑大說葉男看上的是實支實付型保險可以副本理賠,以及本案保單理賠次數沒有上限。副本理賠的意思是:同一張醫療收據,正本交給第一家保險公司,影本再拿去向其他家申請。部分舊保單接受影本,但賠不賠、賠多少,仍要看各張契約的承保範圍與額度。用本站假設的數字講:一筆 2,000 元的自費收據,如果三張舊保單都接受副本,而且每張都核定這筆費用全額可賠(在承保範圍內、額度足夠、沒有自負額等扣減),理論上最多可能領回 6,000 元。
這種重複請款後來收緊了。據中央社 2024 年 10 月報導,金管會修正規定的新制從 2024 年 7 月 1 日上路,另給保險業 3 個月緩衝期調整作業:同一事故有多張同性質實支實付險時,各家合計的理賠不能超過實際醫療費用;第一家受理的公司依保單性質相同或不同,分別開立「收據正本留存證明」或「理賠差額證明」,供保戶向其他公司申請;新制不溯及此前已投保的保單。CTWANT 報導寫葉男疑似利用舊制可持副本理賠的特性;涉案各張保單是哪一年投保、適用哪一套條款,四家報導都沒有交代。本站的讀法:新制限制的是同一筆費用被超額給付,假病歷就算只向一家請款,也是詐領。
一般人可以注意什麼
據中央社報導,北市刑大提醒兩件事。第一,保健食品是買東西,不是看病,不能拿單據申請理賠。第二,投保過程中業務員不該收走保戶的健保卡,流程或繳費方式有疑問,就直接打給保險公司確認。
健保那一頭也有罰則。《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1 條規定,以虛偽的證明、報告或陳述領取健保給付、申請核退或申報醫療費用,按所領給付、核退或申報的醫療費用,處 2 倍到 20 倍的罰鍰,涉及刑責的移送司法機關;醫療院所情節重大的,健保署要公告機構名稱、負責醫事人員或行為人姓名與違法事實。本案診所會不會被健保署處分,本站讀到的報導都沒有寫。
本站的讀法:不要為了方便把健保卡長期寄放在診所,業務員開口要健保卡就先打電話問保險公司;繳保費走保險公司公布的管道,誰能代收、收據是否有效,都向公司確認。健保署的「健康存摺」可以查閱已登載的門住診就醫資料,日期或院所跟自己實際看診對不上,可以請健保署協助查核。至於這類詐保會讓大家的保費或健保費多付多少,報導沒有數字,本站也無從估算。能確定的只有付錢的是誰:保險金由保險公司付出,健保給付則從健保財源支付。
各家怎麼報
- 診所有沒有詐領健保:三立新聞網、CTWANT 與世界新聞網都寫,診所拿不實紀錄向健保署申報、詐領健保點數(醫療院所向健保申報的費用以「點」計算,本站說明);本站讀到的中央社版本沒有提到這一段。
- 不法所得:中央社、三立寫約 1,800 萬元,CTWANT 寫「1800萬餘元」。只有世界新聞網拆出葉男家族部分成員約 1,000 萬元,其餘是其他涉案者。
- 33 人怎麼組成:世界新聞網寫其中有 5 名中醫師,另有護理與行政人員;三立寫包括中醫師、護理人員與病患,沒有列人數。中央社沒有拆分。
- 地區標示:中央社稱葉男為新北市葉姓男子,世界新聞網的導言則冠上台北市;兩家都沒有說明指的是住址還是其他地點,三立與 CTWANT 沒寫。
- 有沒有到診所:中央社寫涉案者沒發生意外,或沒有親自到診所;世界新聞網寫起初還會到場、後來才不到。兩種說法可以並存,差在描述的是不同階段。
本站讀到的報導尚未交代:涉及幾家保險公司、各家賠了多少、健保被申報的點數,以及 3 間診所之後是否會被停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