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二波即食食品抽驗:流動攤販、行動餐車、傳統市場 49 件中 1 件不合格,青草茶複抽腸桿菌科 170 CFU/mL、標準 10,食安法可罰 3 萬到 300 萬元,已罰 3 萬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夜市、傳統市場和行動餐車賣的甘蔗雞、滷味、潤餅、青草茶,是很多台北人每天會買的東西。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10 月 28 日公布今年第二波抽驗:8 月在流動攤販、行動餐車與傳統市場抽了 49 件即食食品,1 件不合格,不合格率 2%。不合格的是一份青草茶,複抽驗出腸桿菌科 170 CFU/mL(培養計數後換算成每毫升 170 個菌落形成單位),標準是 10。衛生局附的名冊寫了店名與地址:大同區民樂街 55 號 1 樓的姚德和青草號,產品是店家自製,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處新臺幣 3 萬元。其餘 48 件全部合格,另一份名冊同樣列出店名與攤位地址,想知道常買的那攤有沒有被抽到,可以直接打開對照。
不合格的那份青草茶,數字怎麼看
CFU 是「菌落形成單位」,CFU/mL 是把樣品拿去培養計數後,換算成每毫升樣品有多少個。腸桿菌科是一群常見於動物腸道、水和土壤的細菌,食藥署網站上的一份教材說,它多數是食品「衛生指標菌」,從業人員衛生習慣不佳或保存條件不當,都可能讓食物受污染或菌數增加。換句話說,它是評估製作與保存衛生的指標之一,這項結果不能直接看出驗到的是哪一種細菌。這份青草茶的數值是 170,名冊寫成 1.7x10^2,是標準 10 的 17 倍。同一份樣品也驗了沙門氏桿菌,結果是陰性。
標準 10 出自衛福部的《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這套標準依食安法第 17 條訂定,2021 年 7 月 1 日施行。超標代表衛生條件不符規定,不等於喝了就一定會生病;衛生局的新聞稿沒有提到有人因此身體不適,也沒有說明數值偏高的原因。
名冊記載已罰 3 萬元,法條怎麼規定
新聞稿寫,衛生局依食安法第 17 條與第 48 條第 8 款,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這是法定的罰款範圍。不合格名冊的「後續處辦情形」欄寫得更具體:已處新臺幣 3 萬元整,也就是範圍裡的最低額。名冊上這份青草茶的抽驗日期是 9 月 14 日,也就是複抽那天;新聞稿說 49 件都在 8 月抽驗。
第 48 條的條文是「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罰。本案的新聞稿和名冊記載的是複抽不合格、依這條處罰,但沒有寫第一次抽驗的日期與數值,也沒有寫限期改正的時程。本站的讀法:條文的順序是先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才罰,這可能是本案先抽、再複抽才開罰的原因,但文件沒有寫明,本站無法確認。另外,第 52 條原則上要求不符標準的產品沒入銷毀,但符合條件的可以改為限期消毒、改製或採取安全措施;同條第 4 項規定,地方衛生局要公布這類違規業者的商號、地址等資訊,不合格名冊寫出店名與這條相符。這批青草茶後來是銷毀還是另外處理,名冊沒有記載。
合格名冊裡也有一件複抽:北投區尊賢街一處客家傳統食品攤的芋粿巧,9 月 9 日複抽,結果符合規定。名冊沒有說明為什麼要複抽;最後結果符合規定,沒有計入不合格。
這 49 件抽了哪些東西
名冊上多數樣品的抽驗日期落在 8 月 18 日到 26 日,青草茶與芋粿巧列的是 9 月的複抽日期。抽驗地點分布在大同、中山、中正、文山、士林、北投、大安、信義、內湖、松山 10 個行政區,包括太平市場、文山景美街、信義吳興街、內湖五分街一帶的攤位,以及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地下樓層(捷運 M8 出口)的一家茶餐室。品項以熟食為主,甘蔗雞(含煙燻甘蔗雞)7 件最多,其餘有滷味、鹹水雞、潤餅、便當、涼拌小菜、麵包蛋糕,另有青草茶、無糖純薏仁、蜂蜜檸檬各 1 件。
新聞稿說,檢驗項目依食品性質安排。本站逐項核對名冊,49 件都列了微生物檢驗,其中 11 件另驗邦克列酸,品項有潤餅、油飯、碗粿、芋粿巧、紅龜粿、鹼粽、米血糕、涼麵、米線等,結果都符合規定。邦克列酸舊名米酵菌酸,據公視新聞 2024 年 4 月報導,衛福部在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期間開專家會議,決定改用音譯的「邦克列酸」。
買的人可以做什麼
衛生局給消費者的提醒有三點:選商譽好、販售場所整潔的店家;買的時候看色澤、聞氣味是否正常;買了就盡快吃完,避免食物在常溫下放久,細菌大量繁殖。有食品衛生問題可以打 1999 轉 7079,外縣市撥 02-2720-8889 轉 7079。
本站的讀法:抽驗結果只代表 8 月和 9 月抽到的那幾份樣品,合格名單不是長期保證,不合格也不代表那家店每一批都有問題。業者複抽後有沒有改善、會不會再抽,新聞稿沒有寫,本站也無從判斷。對一般人比較實用的是名冊本身,兩份都附在新聞稿頁面最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