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地價稅 11 月 1 日開徵、繳到 11 月 30 日:由 8 月 31 日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繳全年,同一人在北市的土地合併一張單,3 萬元以下可到超商繳,沒收到單可線上查繳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8 日
今年 8 月 31 日名下有臺北市土地的人,11 月要留意一筆地價稅。住公寓或大樓的人可以翻一下權狀:房子底下的土地持分如果也登記在你名下,也算持有土地。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10 月 28 日發布新聞稿:今年地價稅 11 月 1 日開徵,繳款書已陸續寄出,繳到 11 月 30 日為止。要繳的是 8 月 31 日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同一個人在臺北市不管有幾筆土地,都合併成一張繳款書。稅額 3 萬元以下可以拿單子到超商繳。沒收到單的,可以向稅捐處分處申請補發,也可以上網查詢並繳納。晚繳會被加徵滯納金。
這張單該誰繳
新聞稿寫,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以 8 月 31 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課的是今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整年。土地稅法第 40 條把 8 月 31 日訂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並規定每年 11 月 1 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北市稅捐處 9 月 3 日的另一份新聞稿說得更白:不論透過買屋、受贈或繼承取得,8 月 31 日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就要繳該筆土地全年的地價稅。
白話講就是看那一天登記在誰名下。本站的讀法,舉兩個假設情境:買方 8 月 20 日完成過戶登記,8 月 31 日仍是登記所有權人,今年整年的地價稅由買方負擔;直到 9 月才完成移轉的,今年仍由 8 月 31 日登記的原所有權人負擔。幾個人共同持有一筆地(分別共有)的,依同法第 3 條,各人按自己的持分繳。
「一張單」的範圍也要看清楚。新聞稿寫的是「在臺北市」不論有幾筆土地都只會收到一張,因為稅額是把同一人在臺北市的土地「總歸戶」合併計算。依第 40 條,地價稅由各直轄市、縣(市)稽徵機關分別核定徵收。本站的讀法:在新北或其他縣市的土地,不會併進臺北市這張單;那邊有沒有稅、怎麼通知,要問當地稅務機關。
繳稅管道與超商的 3 萬元上限
北市稅捐處列了四類繳稅管道,下面依本站整理分項:
- 掃 QR Code:掃繳款書上標示「TWQR」的 QR Code 線上繳。
- 網路繳稅: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或到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
- 手機 APP:下載有參加「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eFCS)的業者 APP,或台北通 APP,掃描繳款書上的三段式條碼。
- 銀行臨櫃: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郵局不代收。
- 超商:稅額 3 萬元以下,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OK 四家超商繳。稅捐處提醒,超商印出的繳款證明要留著。
- ATM 轉帳:新聞稿把它和超商寫在同一句。本站能確認的 3 萬元門檻是超商;ATM 有沒有金額限制,請看繳款書上的繳納說明。
稅額超過 3 萬元的,可以改用網路、APP 或銀行臨櫃。新聞稿說,各種繳法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納說明,或北市稅捐處網站首頁的「地價稅開徵專區」。
沒收到單、晚繳會怎樣
沒收到或弄丟繳款書,稅捐處說可以向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也可以上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驗證身分後,直接查稅額並繳納。有疑問可打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或 02-2394-9211 轉分機 181、182。
晚繳的代價寫在法律裡。土地稅法第 53 條規定,未在稅單限繳日期內繳清的要加徵滯納金;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訂出算法:每逾 3 天,按沒繳的稅額加徵 1%。北市稅捐處的常見問答寫,逾 30 天仍未繳的,除加徵 10% 滯納金,還會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假設稅額 1 萬元,每加徵 1% 就是 100 元,加到頂是 1,000 元。今年 11 月 30 日是星期一。
現在才首次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今年還能適用嗎
不能,今年的申請期限已過。地價稅的稅率差很多:土地稅法第 16 條的基本稅率是千分之十,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的部分最高到千分之五十五;第 17 條規定,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未超過 3 公畝的部分按千分之二課,本人連同配偶與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北市稅捐處 9 月 3 日提醒,要適用這個稅率,土地須供自住、沒有出租或營業,並由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把戶籍遷入,在開徵 40 天前、也就是今年 9 月 22 日前向分處申請;逾期申請的,從明年(116 年)起適用。以前已核准、用途也沒變的,以後不必再申請。
本站的讀法:9 月 22 日之後才首次申請的,今年的稅單照原本核定的稅率繳。若是以前已核准、今年卻被按一般稅率計算,或認為稅單算錯,那是另一件事,應盡快向分處查明,由分處說明更正或復查的程序。
新聞稿沒有寫的
這份新聞稿沒有寫今年的開徵件數、總稅額,也沒有說繳款書預計哪一天全部寄達;本站讀到的新聞稿也沒有比較今年與去年的稅額,個人稅額以自己的繳款書為準。其他縣市的開徵期間,依同一條法律也是 11 月 1 日起一個月,但繳費管道與超商上限各地是否相同,要看各縣市稅務局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