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的台南市區路口,一群機車與汽車亮著車燈等待通過斑馬線
示意圖,台南市民生路夜間車流,2025 年 5 月攝,畫面中車輛與本則新聞的罰單無關。4300streetcar 攝,CC BY 4.0,Wikimedia Commons,經裁切縮放。
交通臺南市噪音管制噪音車

台南噪音車新制開出 57 張罰單、罰近 24 萬元:罰鍰 3,600 至 3 萬 6,000 元,屢犯可吊扣牌照 6 個月

機車或汽車被驗出噪音超標,罰鍰最低 3,600 元、最高 3 萬 6,000 元;被罰後沒在期限內改善、情節又重大的,還可能被吊扣牌照,這類情形一年內再犯可吊扣 6 個月,這段期間車子不能合法上路。改裝排氣管、拆掉消音器,是環保局點名容易超標的做法。臺南市環保局 10 月 28 日公布,環境部今年 7 月修正噪音裁罰基準後,台南已開出 57 張罰單,總金額近 24 萬元,最高 2 張各罰 8,100 元,受罰者另要上 1 至 8 小時的環境講習。

罰鍰上限 3 萬 6,000 元,台南開出的最高一張卻是 8,100 元。以下說明罰則怎麼變重、什麼情況會吊牌、57 張罰單怎麼看,以及車主與住戶各能做什麼。

罰則去年底加重,今年 7 月再定「怎麼罰」

這次加重分兩步。第一步是法律本身:總統 2025 年 12 月 26 日修正公布《噪音管制法》,第 26 條把車輛噪音超標的罰鍰,從原本的 1,800 元至 3,600 元,提高到 3,600 元至 3 萬 6,000 元,下限翻倍,上限變成 10 倍。這是全國適用的法律,不是台南自訂的規定。

第二步是環境部今年 7 月的兩份規定。據環保局新聞稿,環境部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高噪音、夜間或特定管制區、累犯等情形加重處分。裁罰基準是主管機關決定同一種違規要罰多少時依循的標準,新聞稿沒有列出它的計算方式。另一份是 7 月 3 日生效的「情節重大認定要點」,用來判斷哪些情況可以走到吊牌,下一節說明。

什麼情況會被吊牌

依《噪音管制法》第 26 條,車輛噪音超標,車主或駕駛會被罰鍰,並收到限期改善通知;到期沒改好,按次處罰,其中情節重大的,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改善完畢才發還。同條第 2 項另規定,前項情形於一年內再度違反的,得吊扣牌照 6 個月。法條用「得」,代表主管機關可以這麼做,不是每一張罰單都會走到吊牌。

環境部的認定要點列了兩種「情節重大」,前提都是被罰後收到限期改善通知、到期仍沒改善:一是噪音值超過管制標準 15 分貝;二是在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到期沒改善的次數達 2 次以上。夜間依管制區類別,指晚上 10 點或 11 點到隔天早上 6 點或 7 點。所以夜間違規一次,不會直接吊牌。環保局新聞稿則概述為:經裁處後仍持續違規且情節重大的,可移送吊扣牌照 6 個月。

57 張罰單怎麼看

用新聞稿的數字粗估(本站計算),近 24 萬元除以 57 張,平均每張約 4,200 元;最高的 2 張是 8,100 元。本站的讀法:這批罰單的最高金額,離法定上限 3 萬 6,000 元還有一段距離;新聞稿沒有列逐張金額與違規情節,看不出多少張是最低額。新制從哪一天開始算,新聞稿也沒有交代。

市長黃偉哲表示,「寧靜專案」推動以來,115 年(2026 年)台南的噪音相關陳情案件比推動前的 111 年(2022 年)減少約 42%。新聞稿沒有列出兩年的件數、統計截止日與比較期間。本站的讀法:這是陳情件數的降幅,不能直接讀成噪音車或實際噪音少了 42%;陳情減少也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單靠這個數字證明不了是哪一項措施的效果。

車主與住戶可以做什麼

環保局長許仁澤提醒,要換排氣管的車主應選原廠或符合環境部認證規定的產品,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不要拆消音設備或裝未經認證的排氣管。本站的讀法:買改裝管之前,先問店家能不能拿出認證文件,以及這次更換要不要辦變更登記,需要的就依規定去辦。

環保局列出的查緝方式有三種:聲音照相、環警監聯合稽查(環保、警察、監理單位一起攔查),以及檢舉網移送召回檢測。聲音照相是環境部 110 年(2021 年)起推動的科技執法,路邊設備有量音量的麥克風、校正風的風速計、記錄前後 3 秒畫面的攝影機與車牌辨識。環境部說明,系統記到的超標要經背景音修正、比對畫面排除環境干擾,而且當時沒下雨、風速低於每秒 5 公尺,才會開罰;若從影像另外看出違法改裝,地方環保局會再要求到檢、限期改善。

住在噪音車常出沒路段的居民,可以用環境部的噪音車檢舉網站反映。本站的讀法:想知道自家附近路段有沒有設聲音照相,可以打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06)2686751 轉 1250 詢問,這是新聞稿列的承辦科室電話。

原文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最新消息〈噪音車裁罰再升級動輒上萬 加嚴裁罰恐吊照〉(115 年 10 月 28 日),環境部 7 月修正裁罰基準、57 張罰單、近 24 萬元、最高 8,100 元、環境講習、陳情減少約 42%、三種查緝方式、局長提醒與承辦科室電話,均取自此頁;平均每張約 4,200 元為本站依此頁數字計算; 全國法規資料庫《噪音管制法》現行條文與沿革,第 26 條罰鍰範圍、限期改善、按次處罰與吊扣牌照的條件,以及 114 年 12 月 26 日修正公布第 2、26、28 條,取自此處; 《噪音管制法》110 年 1 月 20 日版本,修法前 1,800 元至 3,600 元的罰鍰範圍取自此處; 環境部主管法規系統〈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節重大認定要點〉(115 年 7 月 3 日訂定),情節重大的兩種情形與夜間時段取自此頁; 環境部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組成、超標判定條件、到檢要求與噪音車檢舉網站連結取自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