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交通罰鍰有 8 家行動支付 App 能查詢或繳納;多元管道繳費比例從 2025 年的 76% 升到今年截至 9 月底的 86%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8 日
罰單上的處罰機關是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話,不一定要請假跑一趟裁決處。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10 月 28 日發布新聞稿,列出 8 家提供交通違規罰鍰查詢或繳納服務的行動支付 App 業者,包括街口支付、全支付、一卡通 MONEY 等。裁決處也公布一組數字:透過「多元管道」繳納罰鍰的比例,2025 年全年是 76%,2026 年截至 9 月底是 86%,多了 10 個百分點。要先講清楚,多元管道不只手機支付,新聞稿附圖還列了超商、郵局、監理服務網等;新聞稿沒有拆出行動支付單獨占多少,也沒有交代這個比例怎麼算。下面依序說明:有哪 8 個 App、86% 能讀出什麼、罰單上的應到案日期怎麼訂,以及涉及暫代保管或吊扣處分的案件要先確認什麼。
有哪 8 個 App
新聞稿列出的 8 家業者,照原文順序:
- 街口支付
- 樂購蝦皮
- 一卡通 MONEY(原 LINE Pay Money)
- 嗶嗶繳
- 橘子支付
- 元大銀行
- 永豐大咖
- 全支付
新聞稿附圖用的名稱與文字不完全一致,圖上寫的是「蝦皮購物」「iPASS MONEY」「元大銀行APP」「永豐繳費網」;本站沒有確認圖文兩邊是不是同一個服務入口。新聞稿寫的是「查詢或繳納」,沒有逐一標出哪個 App 能直接繳、哪個只能查,也沒有提到手續費,實際以 App 畫面為準。
不會操作的人,裁決處做了一支教學影片,也可以到裁決處官網的智能客服輸入「行動支付」查步驟。還有疑問,服務專線是(02)8978-6101 轉 9。
86% 能讀出什麼
新聞稿用的詞是「透過多元管道繳納交通違規罰鍰的比例」。附圖列出的管道包括:監理服務網或 App、行動支付、四大超商、郵局與農會漁會信用部、郵局匯票、電話語音(限持卡人本人),以及代檢廠代收。其中超商、郵局仍要走到實體櫃台,只是不必去裁決處。新聞稿沒有寫比例的分母是什麼、依件數還是金額計算,也沒有說明是否涵蓋所有裁決處以外的管道。
76% 到 86% 相差 10 個百分點,這不等於繳費件數增加一成,也不能據此算出在裁決處櫃台繳的比例。兩個數字的期間也不同,一個是 2025 年全年,一個是 2026 年 1 到 9 月,比較的不是同一段時間。
本站的讀法:裁決處公布的多元管道比例上升,但沒有各管道的分項數字,無法判斷增加的是手機支付,還是超商、郵局等其他代收管道;10 到 12 月還沒算進去,全年比例會不會維持 86%,現在也判斷不了。裁決處的解讀是越來越多民眾「善用便捷的繳費方式」。
罰單上的應到案日期怎麼訂
新聞稿只提醒「應留意繳納期限」,沒有寫天數。相關規定在交通部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 15 條寫,罰單(法規名稱叫「通知單」)上的應到案日期,原則上距舉發日 30 天;逕行舉發(例如測速照相寄到家)、民眾檢舉舉發等案件是 45 天。收到罰單時離應到案日期已經不到 30 天,或已經過期,可以在送達生效日後 30 天內到案。
過了應到案日期,細則第 41 條寫,逾期到案且對舉發事實承認無訛,或委託他人到案接受處罰的,處罰機關「得」依裁罰基準表「逾越繳納期限之規定」收繳罰鍰結案。第 44 條寫,未依規定自動繳納罰鍰,或未依規定到案聽候裁決的,處罰機關要在條文所定的時程內逕行裁決,也就是不等當事人出面就直接做成裁決。
本站的讀法:先看罰單上的應到案日期和送達情形;對違規事實沒有異議、案件也符合自動繳納條件的,再確認哪些管道可以用、在什麼日期前繳。有異議的,依罰單上的說明向處罰機關陳述。
涉及暫代保管或吊扣處分的,先確認程序
細則第 48 條第 2 項把郵寄匯票、轉帳、委託代收機構等繳納方式,限定在「未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的案件。細則第 16 條列的暫代保管物件,包括車輛牌照、行車執照、駕駛執照等,不只一種。第 48 條第 3 項另規定,依前兩項程序處理的案件,依法還要併執行駕駛人違規記點以外的其他處分時,處罰機關收到罰鍰後會逕行裁決那些處分並送達裁決書,所以繳完罰鍰不代表其他處分都辦完了。
本站的讀法:罰單上有物件被暫代保管,或涉及吊扣駕照、牌照處分的,先打服務專線或向處罰機關確認繳款和證照的處理方式;本站沒有查證各 App 對這類案件的受理限制。
另一件事是罰單歸誰管。這次的 8 家業者與 86% 都出自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新聞稿;個案能用哪些管道,要看罰單上記載的處罰機關與各服務的受理條件,本站沒有逐一查核其他機關的受理範圍。查詢時,本站的讀法是從自己手機裡原本就安裝的 App 或官方網站進入,不要從來路不明的連結點進去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