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環保局加強稽查露天燃燒稻稈、枝葉,新聞稿附圖可見人員操作無人機:稻稈建議切碎翻耕或施用腐化菌,果樹枝條可免費借碎枝機(049-2240252)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8 日
二期稻作收割後的稻稈、果樹修下來的枝條,在南投不要拿去田裡燒。南投縣環保局 10 月 27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10 到 12 月逐漸進入乾季,又逢二期稻作收割與各類果物收成,農業剩餘資材的處理需求增加,容易出現露天燃燒;這段期間環保局持續在高風險區域加強人力及科技輔助稽巡查,新聞稿附圖可見人員在稻田邊操作無人機。環保局同時列出不燒的處理方式:一般樹枝落葉依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規定交垃圾車清運,稻稈切碎翻耕,或依農地條件及農業技術指引施用腐化菌,果樹與園藝修剪枝條可向環保局免費租借碎枝機,借用登記專線 049-2240252。新聞稿沒有寫罰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燃燒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符合違規認定條件的,違反者不屬工商廠、場時可罰新台幣 1,200 元到 10 萬元。
這則新聞整理三件事:稻稈和枝條不燒,各自怎麼處理;燒了依法怎麼罰;新聞稿寫的科技輔助稽查,公開了哪些細節。
不燒的話,新聞稿給的處理方式
新聞稿分別就一般枝葉、稻稈,以及果樹與園藝修剪枝條提出建議:
- 一般樹枝、落葉:依所在鄉鎮市公所清潔隊的規定整理、打包,交垃圾車清運。
- 二期稻作收割後的稻稈:切碎後均勻撒在田面,再翻耕埋進土裡,讓它逐步分解、增加土壤有機質;也可以依農地條件及農業技術指引,施用稻稈腐化菌(幫助稻稈分解的微生物資材)加快分解。稻稈也可評估當成田面覆蓋材料,減少地表裸露和雜草生長。
- 果樹修剪、園藝維護產生的枝條:環保局持續提供碎枝機免費租借給南投縣民眾,把枝條打成木屑,可用於農地覆蓋、堆肥。申請方式與使用規定要洽環保局,借用登記專線 049-2240252。
新聞稿寫的是「免費租借」,本站讀到的版本沒有列押金、可借天數、運送方式,或碎枝機能處理多粗的枝條,這些要以環保局說明為準。
燒了會怎樣:新聞稿沒寫罰則,空污法有
南投這份新聞稿沒有列罰款金額。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現行條文,空污法第 32 條第 1 項列出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的行為,第 1 款是從事燃燒等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第 6 款是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空氣污染行為。第 67 條規定,違反者不屬「工商廠、場」的,處 1,200 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屬工商廠、場的,處 10 萬元以上、500 萬元以下。裁罰時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的,按次處罰。
實際案例可以看鄰近的雲林縣。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113 年度巡簡字第 12 號判決(2025 年 1 月 20 日)記載:雲林縣環保局接到民眾陳情,2022 年 12 月 21 日到場稽查,發現一名民眾在雲林縣一處土地露天燃燒雜草,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雲林縣政府依第 32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67 條第 1 項裁罰 1,800 元。當事人提起訴訟,法院判決駁回。判決理由欄引述的裁罰準則規定,罰鍰以污染程度、污染物項目、污染特性、影響程度等因子乘上罰鍰下限計算,所以金額會隨個案不同。
同一份判決也引述了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判定粒狀污染物逸散時,要以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的粒狀污染物排放。本站的讀法:燃燒稻稈或雜草,若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並符合相關認定條件,都可能涉及第 32 條第 1 項第 1 款。南投會不會依同一款裁罰、金額多少,新聞稿沒有說,本站不推估。
科技輔助稽查,新聞稿寫到哪裡
新聞稿文字只寫「加強人力及科技輔助稽巡查」,正文沒有出現「無人機」三個字。三張附圖之一的標題是「科技輔助執行露天燃燒巡檢」,畫面是一名人員站在稻田間的產業道路上,手持遙控器操作一架四旋翼無人機。本站據此在標題寫「附圖可見人員操作無人機」。
這份新聞稿沒有交代無人機出勤的頻率、範圍、時段與影像採證方式,也沒有提供歷年稽查或裁罰件數,因此無法據此比較今年與往年的執行情形。
回到收割後的稻稈和修下的枝條。環保局局長李易書在新聞稿裡的口號是「稻草不燃燒、枝葉再利用、農廢妥善處理」。環保局另指出,露天燃燒產生的煙塵及細懸浮微粒會影響周遭空氣品質,也可能危害健康,濃煙還會影響道路行車視線。本站的讀法:南投縣民可以先分清手上是稻稈、修剪枝條還是零星枝葉,再對照上面三種處理方式,需要借碎枝機的,先打專線確認申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