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放領重啟,彰化核發首批權狀、溪州 12 位農民領到:13 縣市已審議通過 1,487 筆、281 公頃,559 筆申請承領、206 筆繳款取得所有權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家裡長輩在民國 65 年(1976 年)9 月 24 日以前就向政府租地種田或養殖、到現在還在租,這塊地有機會照法定公式算價買下來,登記成自己的。這種做法叫「公地放領」:政府把長期出租給農民的公有耕地或養殖用地,賣給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內政部 10 月 29 日發布,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當天核發彰化縣首批放領土地權狀,溪州鄉 12 位農民領到;全國已有 13 個縣市、1,487 筆、281 公頃的國有與縣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審議通過,其中 559 筆已申請承領,206 筆已繳款取得所有權。土地和承租資格都符合、列入放領的,要在縣市政府公告受理後 1 年內申請,逾期視為放棄。
今天發生了什麼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出席領狀儀式。內政部說,總統賴清德 2025 年 11 月 21 日到溪州聽農民意見,宣布重啟公地放領;這項政策從 2008 年(民國 97 年)起因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全面停辦,到重啟時已停了 17 年。這 12 人是「彰化縣」的第一批。宜蘭縣大南澳的試辦案更早啟動,內政部 1 月曾預估,已繳清地價的人可在農曆年前完成過戶。
審議通過不等於已經過戶(本站的讀法)。以國有耕地為例,一筆地要先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清查租約、相關機關確認沒有開發或保育限制,送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會通過,再報財政部核准,交縣市政府公告;農民申請、現場調查、繳清全部地價後,才辦所有權移轉。內政部說,目前還在和國產署、各部會與縣市政府進行租約清理、審議、受理與現場調查。
誰能買,價錢怎麼算
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土地要供農業使用、完成總登記、編定為農牧用地,且在民國 65 年 9 月 24 日以前依法出租;對象是那天以前就承租、至今仍繼續承租使用的農民。承租人過世、由身為農民的繼承人繼承承租使用的,可以列入;承租人還在世,在公告放領前因年邁體衰、分戶或財產分配,由同戶籍、原本一起耕作的直系子孫或家屬實際耕作並依法換約的,也可以。土地在都市計畫區內、政府要開發或做公共建設、影響水源涵養、國土保安、自然保育、環境保護或國家(自然)公園經營管理、屬原住民保留地或依法不得私有的,不放領。積欠租金或使用補償金的,要先繳清。養殖用地另依《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土地要供養殖使用、完成總登記並編定為養殖用地,資格日期、地價公式和期限寫法相同;縣市有土地「得比照」辦理。
地價以民國 79 年(1990 年)的公告土地現值為基準,依公告前一個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相較 1990 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變動率調整,再按公告當年 1 月 1 日的郵局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計算本息,分 15 年、每年上下兩期共 30 期均等繳納,也可以一次繳清。內政部 5 月舉的溪州例子是一分地(約 970 平方公尺,約 293 坪)約 15 萬到 22 萬元。假設一戶承租 3 分地,照這個單價區間乘算約 45 萬到 66 萬元(本站推算);分期本息與實繳金額以縣市政府的繳款通知為準。
還有三件事要先知道。第一,繳清全部地價才能登記所有權,只繳第一期拿到的是承領證書。第二,自承領當期起不用再繳租金,但要負擔地價稅或田賦。第三,取得所有權滿 5 年才能轉手,5 年內除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外不能變更使用;繳清前把地轉讓或出租,承領會被撤銷,已繳的地價不退。
一年期限怎麼算
辦法第 10 條寫,受理申請期間從縣市政府公告當天起算一年,不是從收到通知那天算,逾期沒申請就視為放棄。以溪州首批 234 筆為例,彰化縣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告、29 日開始受理;照一年推算,大約到 2027 年 4 月下旬(本站推算,截止日以縣府公告為準,其他批次另計)。這個期限是今年修法時從原本的 1 個月放寬來的。申請後,第一期地價要在接到繳款通知之日起 30 天內繳清,沒繳也視為放棄。
還不知道的事
內政部今天沒有列出 13 個縣市各是哪些、各有幾筆,也沒有各縣市的公告與截止日,本站讀到的版本只有全國合計。政策重啟時,財政部初步盤點的是國有平地耕地與養殖用地約近 2,000 公頃、4,445 位農民;今天的 281 公頃另含縣市有土地,而且一邊是初步盤點、一邊是審議通過,統計範圍與作業階段不同,不能直接相除算進度(本站的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