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規劃在 65 個原鄉及易成孤島公所各派 1 名災防輔導員,帶替代役做防災:人選以有防災士或 EMT-1 證照的防救災專業人士、退伍軍士官、退休警察、消防人員、退休教師等優先,名單、待遇和上路時間新聞稿未列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颱風豪雨如果把山路沖斷、部落對外交通中斷,在地公所平時的防救災整備與應變就更顯重要。內政部 10 月 29 日表示,規劃在 65 個原鄉及「易成孤島」的公所,各派駐 1 名「災防輔導員」,協助帶領公所的替代役做防救災;人選以具防救災專業的人士,以及退伍軍士官、退休警察、消防人員、退休教師等已取得防災士或 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者為優先,人力來源配合勞動部的二度就業方案。本站的讀法:薔琵颱風剛過,住在山區與偏鄉的人,可以關心自家公所會不會多一位協助帶替代役、做汛期前整備的人力;有證照的退伍、退休人員,則可能多一個參與防救災工作的機會。不過,是哪 65 個公所、待遇多少、怎麼遴用、何時上路,這份新聞稿都沒有寫。
內政部說了什麼
這是內政部當天部務會報的一項報告,由替代役暨社會韌性訓練執行中心簡報「防災協作中心災防輔導員訓練課程規劃情形」,新聞稿 16 時 44 分發布,發稿單位是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內容可以拆成三件事:
- 派在哪裡:65 個原鄉及易成孤島公所的「防災協作中心」,每處 1 名。
- 做什麼:協助帶領替代役辦防救災,協助公所在汛期前完成整備;規劃每年汛期前接受「回流訓練」(複訓)。
- 上崗前學什麼:進階防災士課程、災害潛勢圖資判讀(看懂標出哪裡容易淹水、坍方的地圖),以及防災協作中心系統的操作。
新聞稿把目標寫成「專業導向,專人負責,專職防災」。部長劉世芳的說法是,要提升輔導員「帶領替代役支援防救災之實務能力」。
協作中心與替代役,列在修法草案裡
輔導員要派進「防災協作中心」,而公所設這個中心的義務,寫在《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裡。新聞稿說「日前行政院會通過」這份草案;查行政院網站,通過日期是 2026 年 8 月 6 日,當時表示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草案跟這則新聞直接相關的有三條:鄉鎮市區及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應設」防災協作中心(第 14 條之 1);各級政府「得」運用一般替代役協助防救災(第 58 條之 1);刪掉公所可以用兼職人員做災害防救工作的規定(第 26 條)。行政院當時說,修法參考了 2025 年丹娜絲、樺加沙颱風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的經驗,協作中心要把志工與民間團體納進來,負責疏散撤離、開設避難收容處所和發放物資。輔導員派駐是否要等修法完成,兩份新聞稿都沒有說明。
誰會被優先考慮
新聞稿列的是「具防救災專業人士、退伍軍士官、退休警察、消防人員、退休教師等已得防災士或EMT-1證照之適任人員為優先」。防災士是內政部推動的民間防災人員,完成培訓並通過學科、術科測驗後取得認證;EMT-1 是救護技術員三級裡最基礎的一級。這段寫的是「優先」,不是公布應徵門檻;正式資格與遴用方式,新聞稿沒有交代。
「配合勞動部二度就業方案」是哪一項計畫、每月薪資多少、是不是全職、契約多長、會不會公開招募,新聞稿也都沒有寫。
還不知道的事
第一,65 個公所是哪些。這份新聞稿沒有附名單。依監察院 2023 年的資料,全台共有 368 個鄉鎮市區,65 個約占 18%。原民會網站把行政院核定的 55 個原住民地區稱為「55原鄉」;本站的讀法是,如果新聞稿的「原鄉」指的就是這 55 個,65 個裡應該還有一部分是非原鄉、但容易孤立的地方,不過這只是推算,實際組成要看名單。第二,一個公所派 1 名輔導員,能帶多少替代役,新聞稿沒有給數字。第三,第一批輔導員何時上崗、能不能趕上 2027 年汛期,同樣沒有日期。
回到開頭的斷路情境:這項規劃要補的,是公所裡多一位受過訓、能帶替代役做整備的人。僅憑這份新聞稿,住山區的讀者還無法確認自家公所在不在這 65 個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