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說年底前送「都市林專法」草案:移樹要讓居民知情、病樹先醫治、老樹交專業處理;北科大、空總先試辦光達與數位雙生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住家附近的行道樹被砍,環境部長彭啓明也遇過:他家附近一棵樟樹被砍,他曾為此申訴。10 月 28 日他受訪時說,環境部要推「都市林專法」:樹要移除得有程序讓附近居民知道,生病的樹先醫治,有歷史的老樹碰上開發要交給專業處理,修剪也要有程序。據自由時報 10 月 28 日報導,專法草案預計年底前推出、送進立法院;聯合報同日寫的是希望年底取得各部門認同後送出。這些都是部長受訪的說法,報導沒有附草案全文,環境部同日的新聞稿也沒有提到專法。新聞稿寫的是另一件事:環境部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北科大)簽合作備忘錄,以北科大和空總國家文化基地周邊為示範區,試辦用科技管理都市樹木。
部長說了什麼
據聯合報與自由時報 10 月 28 日報導,彭啓明說專法會把樹當成基礎建設、當成生命看待;樹要移除,得走程序讓周遭居民理解、知情;樹生病要有醫治程序,不是馬上移除;有歷史的老樹要好好保存,碰上城市開發也要讓專業處理;修剪要有一定程序,不要再把樹剪光。聯合報另寫,他建議因開發必須移除的老樹,經專業評估處理後再移植,並引述他說樹「不會再形同路燈」,說移就移。
兩報都寫到他住家附近的樟樹被砍、他曾申訴。聯合報寫地點在敦化北路;自由時報寫得更細,說他打過 1999,事後被告知那棵樹得了褐根病(一種讓樹根腐朽的真菌病害)。
在本站讀到的四則報導中,以下兩點只見於聯合報 10 月 29 日那則:依環境部規畫,專法有智慧治理、適地適種、城鄉地景、木質資源循環、公私協力、森活健康六個面向;環境部已和農業部研商,要把現有的種樹養護指引與專業人員制度納入專法。
現在的法律管到哪裡
台灣已經有護樹的條文。森林法 2015 年 7 月增訂第五章之一「樹木保護」:地方政府要普查轄區樹木,把有生態、歷史、文化等重要意義的群生竹木、行道樹或單株樹木認定為「受保護樹木」,造冊公告。土地開發範圍內有受保護樹木的,以原地保留為原則,未經地方政府許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破壞;要移植,開發者得先交移植與復育計畫、辦公開說明會,地方政府還要辦公聽會;核准移植後,地方政府要命開發者提供土地或資金,由主管機關補植。
本站的讀法:這套說明會、公聽會程序,適用的是開發範圍內、已經公告的受保護樹木要移植的情形。一棵行道樹適不適用,要看它有沒有被認定並公告。部長說的居民知情方向,如果草案把它用在名冊以外的樹,程序保障可能變廣;但適用哪些樹、由誰執行、違反了怎麼處理,要看草案條文。程序上,依憲法第 58 條,部會要提出於立法院的法律案,須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送進立法院後還要審議三讀。
北科大、空總的示範區做什麼
依環境部新聞稿,雙方簽的是「科技智慧節能與氣候韌性治理」合作備忘錄,涵蓋四個方向:把樹木當成都市的韌性基礎建設,用光達(用雷射測距取得立體資料,可用來估算樹高與樹冠範圍)與數據管理;半導體等製程廢棄物的循環再利用;資料中心、建築微電網與冷卻的節能;氣候人才培育。示範區導入「數位雙生」,也就是用現地資料建立、並隨實際場域更新的數位模型,新聞稿說要用它模擬種樹後的降溫與步行舒適度。文化部長李遠出席,文化部把空總國家文化基地納入示範區。
量測指標與上線時程,在本站讀到的報導中只見於聯合報 10 月 29 日那則:據該報引述環境部環境資訊科技司長楊耿瑜,計畫會用光達與 3D 實景掃描建立樹冠與遮蔭的基準,算出步行遮蔽率、體感溫度等,用 AI 輔助選種樹地點,並替每棵樹建數位履歷;預計年底完成系統建置並啟動上線作業,明年依驗證成果評估擴大到更多城市。
各家怎麼報
自由時報 10 月 28 日兩則報導寫,環境部與北科大簽備忘錄,文化部加入計畫,與新聞稿一致。聯合報 10 月 29 日那則首段寫環境部「與文化部、台科大」簽署,同篇後文則用北科大;新聞稿寫的簽約雙方是環境部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文化部長出席見證。本文的簽約對象與文化部角色依新聞稿。送立法院的時程,自由時報 10 月 28 日寫預計年底前推出、送立法院,聯合報 10 月 28 日寫希望年底取得各部門認同後送院,聯合報 10 月 29 日寫年底前推出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