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改成一年考兩次,加考規劃在 2027 年 1 月 27 日、簡章預計 11 月底公告:教育部說沒考過的半年後就能再考,1 月修畢的師資生能否趕上要看簡章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在台灣想當國中小、高中或幼兒園老師,修完師資課程後要先考過一場全國考試「教師資格考試」(大家常叫它「教檢」),過去一年只辦一次,固定在 6 月。教育部 10 月 29 日宣布改成一年辦兩次,第一場加考訂為 115 年度第 2 次考試,規劃在 116 年(2027 年)1 月 27 日星期三舉行,具體日期與報名簡章預計 11 月底公告在考試網站。教育部說,改制是為了縮短等待:有些師資生 1 月底就能畢業,過去要等到 6 月才有考試;前一次沒通過的人,「半年後即可再次報考」。今年 6 月那場應到 10,426 人。本站的讀法:多一場考試,可能讓其中一部分人的考試、實習與找工作時程往前移,但有多少人用得上,現有資料估不出來。
這篇依序回答三件事:這場考試在當老師的路上卡在哪裡、改成兩次後誰的時間變短、還有哪些細節要等 11 月底的簡章。
先講清楚:當老師要過哪幾關
依現行《師資培育法》第 10、11 條,一般的路是這樣:先在大學修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簡單說就是師資培育學程),拿到修畢證明才能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考過了,才能向學校申請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在中小學或幼兒園的輔導老師指導下,實習教學、導師(級務)、行政與研習;實習及格、也有學士以上學位,再由師資培育的大學造冊送教育部發教師證書。依第 15 條,拿到證書還不等於有教職,除了依規定分發的公費生,都要再參加學校或幼兒園辦的教師公開甄選(教甄)。
一年只考一次時,錯過了這一場,後面的實習與找工作就可能跟著晚一年(本站的讀法)。教育部新聞稿舉的例子是:有些師資生因為修課進度,1 月底就能畢業,卻要等到同年 6 月才能考。以今年為例,115 年度考試在 6 月 14 日舉行,當天到考 9,813 人,到考率 94.12%,教育部當時公布成績訂在 7 月 29 日放榜。
改成兩次,誰的時間變短
教育部新聞稿提到兩種人。一種是因修業進度 1 月底就能畢業的師資生,新聞稿說要讓有志當老師的人多一次考試機會。另一種是前一次沒通過的人,新聞稿的說法是提供「半年後即可再次報考」的機會。教育部另外說,1 月這場考過的人,後續半年的教育實習期程會規劃彈性調整,讓他們早點完成訓練、進入職場。
本站的讀法,用一個假設的例子看差別:一位 2026 年 6 月沒考過的考生,照舊制下一次機會是 2027 年 6 月。改制後,如果加考照規劃舉行、他也符合簡章資格,2027 年 1 月 27 日就能再考,距離今年 6 月 14 日那場約七個半月。考試網站 8 月已公告 116 年度那場訂在 2027 年 6 月 13 日,所以 2027 年上半年預計有兩場,相隔不到五個月。
本站的讀法:考試變多,縮短的是等待時間;這份新聞稿沒有宣布調整考科或通過標準,不能因此說考試變容易。至於家長關心的師資供給,1 月考過、實習提前的人,有機會早一點趕上教甄,但教甄的時間由各校與各縣市排,最後能多補進多少老師,現在的資料算不出來,本站不做推估。
還要等簡章才知道的事
新聞稿用的字是「規劃」,具體實施日期和詳細簡章,教育部說預計 11 月底公告在考試網站;本站 10 月 29 日查看時,網站的重要日程頁仍寫「115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尚未開放報名」。以下幾件事,本站讀到的官方文件都還沒寫:
- 誰能報 1 月這場:法規要求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才能報考。1 月底才畢業的人,能不能趕上 1 月 27 日這場,要看簡章怎麼認定修畢證明與報名截止日。
- 實習怎麼調:新聞稿只說「彈性調整」半年實習期程,沒寫從哪個月開始、要不要另外申請。
- 報名費、考區、考科安排:這次加考的部分,本站讀到的官方文件沒有寫,要看簡章。
- 之後每年的兩場是不是固定 1 月與 6 月:新聞稿只寫每年辦兩次,以及這一次的日期。
回到開頭那位 1 月修完課的師資生:改制讓他有機會提早幾個月應考,能不能真的用上,要等 11 月底簡章寫出報考資格和實習安排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