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遠距課的影音教材,教育部擬要求加字幕或提供其他學習輔助:逐字稿、手語、即時聽打也算,開課改走學校既有程序,意見收到 12 月 28 日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大學、科大和專科學校的遠距課,以後放給學生看的上課影片,可能要附上字幕。教育部 10 月 28 日在行政院公報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 4 條與第 6 條,新增一項規定:遠距課程的影音教材「應加註文字,或提供學生其他適當之學習輔助機制」。教育部在說明裡舉的其他輔助有手語翻譯、即時聽打、逐字稿、學習輔具支援。同一份草案也把遠距課的開課程序改回學校自己的課程審查流程,並擬刪除現行第 4 條:學校符合財務惡化、欠薪等六種情形之一,又被教育部命令限期改善時,改善期間不得開遠距課。這還是草案,教育部收意見到 12 月 28 日。
這跟誰有關?在大專念書、上過線上課的學生都可能碰到。本站的讀法:條文容許用加註文字以外的適當輔助,學校要依課程性質和學生需求採行,所以不能解讀成每一支上課影片都一定會有字幕。下面分三件事講:字幕這條怎麼寫、開課程序改了什麼、刪掉的舊條文去了哪裡。
先講名詞:多少比例算「遠距課」
依現行辦法第 2 條,遠距教學課程指「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用遠距方式進行的課(講課、師生討論、測驗都算進時數)。所以一門課只有一兩週改成線上,不一定算遠距課;一半以上在線上進行的才算。這套辦法管的是大學與專科學校,空中大學另有設置條例,不適用。
字幕這條:可以是字幕,也可以是別的輔助
新增的第 6 條第 3 項全文是:「學校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之影音教材應加註文字,或提供學生其他適當之學習輔助機制。」教育部的理由是,影音教材如果沒有字幕或其他輔助,「將影響不同學習需求學生之學習權益」,修法是為了「落實數位學習平權」。
哪些算「其他適當」的輔助?說明欄列了手語翻譯、即時聽打、逐字稿、學習輔具支援,以及其他有助於理解課程內容的措施,由學校依課程性質和學生需求彈性採行。特殊教育學生的學習支持服務,仍依特教的相關規定辦理。
誰會受惠?本站的讀法:若提供適合需求的字幕或逐字稿,可能有助於聽障學生理解課程內容;在通勤途中關掉聲音看課,或聽不清楚授課老師口音的學生,有字幕也會方便一些,但這是本站推想的情境,教育部的說明沒有提到。草案沒有規定字幕的正確率、格式,也沒寫自動產生的字幕算不算數,這些要看定案條文與學校後續怎麼做。
開課程序:刪除「擬具教學計畫」文字,回歸學校既有程序
字幕之外,第 6 條第 1 項也改了。現行條文要求系所開遠距課,先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再經教務相關的校級會議通過。草案改成「應依學校所定課程規劃及研議程序辦理」,並且仍要公告在網路上;課程規劃要包括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成績評量方式與上課注意事項。
教育部的說明是,實體課和遠距課本來就適用同一套課程審議程序,不必因為採遠距就多交文件;現行條文要求的「教學計畫」內容其實就是課程大綱,學校卻可能誤以為要另做一份,增加老師的行政負擔。教育部 2025 年 5 月 20 日已發函給各大專校院:第一次開的課照正式程序審;不是第一次開、教學計畫沒有實質變更的課,可由校級會議評估後採較簡化的程序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 4 條擬刪除,教育部指私校退場條例已有相關限制
現行第 4 條規定,學校若有財務顯著惡化且已不能清償債務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積欠薪資累計三個月以上、師資不符標準、全校學生不到 3,000 人且最近兩年新生註冊率都未達 60% 等六種情形之一,被教育部命令限期改善,改善期間就不得開遠距課,已開的課可上到學期結束。
教育部刪除這條的理由,是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布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 11 條已有規定: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的私校,除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開設遠距教學課程,已開的課同樣可上到學期結束。本站的讀法:舊第 4 條字面上沒有限定私校,退場條例只管私立學校;公立學校若出現類似狀況會怎麼處理,草案說明沒有談。不過現行第 10 條仍在,教育部訪視遠距教學發現缺失、限期未改善的,可以禁止學校開部分或全部遠距課。
還不確定的事
這份草案何時定案、確切施行日期,公告沒有寫;現行辦法第 12 條是「自發布日施行」,但定案條文仍可能修改。已經上線的舊影片要不要補字幕,草案也沒有過渡規定。對草案有意見的人,可在 2026 年 12 月 28 日(含當日)前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陳述意見,聯絡方式列在公告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