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機場查扣 30 台 AI 伺服器、約新台幣 3.9 億元:報成「電子零件」想轉運,馬來西亞海關說是同一集團今年第 5 案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8 日
一批裝著高階 AI 晶片的伺服器,品名報成「電子零件」,沒拿到馬來西亞規定的許可,就想借道當地轉運到別國,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的倉庫被海關攔下。據馬來西亞國家通訊社(Bernama,馬新社)經 Malay Mail 刊出的報導,海關 10 月 15 日查扣 30 台這類伺服器,價值近 4,950 萬令吉(約新台幣 3.9 億元),28 日公布,並說這是同一個集團今年第 5 案、5 案合計逾 1 億令吉(約 7.9 億元)。官方沒有公開晶片品牌、來源國與目的地,所以不能說這批貨跟台廠有關。本站的讀法:台灣是 AI 伺服器與零組件的出口地,貨要經馬來西亞轉運的台灣出口商和貨運代理,這案提醒的是交易前要先確認當地的管制、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
海關查到什麼
據馬新社報導,吉隆坡國際機場海關署長 Aspalila Ag. Tuah 說,查扣地點是機場自由貿易區(簡稱自貿區,供貨物存放、轉運的海關管制區)裡的一間倉庫。她說,初步調查發現,這批伺服器從「一個亞洲國家」運進來,只用一張空運提單(航空貨運的託運單據)、申報成電子零件,準備再轉出口到「另一個亞洲國家」;海關懷疑這樣申報是為了躲避查緝。她也說,這個集團拿馬來西亞當中轉站,讓貨物出口到下一站不受限制。
馬新社報導,目前沒有人被捕,經手的公司已被找來協助調查;路透社(經 Investing.com 轉載)與中央社引法新社的報導,也都寫到相關公司被要求配合調查。
為什麼要許可證:AI 晶片被當成「兩用物資」
據馬新社報導,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戰略貿易秘書處官員 Masyita Ismail 說,高效能 AI 晶片屬於「兩用物資」,也就是民間能用、軍事上也能用的東西,受《2010 年戰略貿易法》嚴格管制。她說調查中,品牌、原產國和目的地不能公開。
馬新社報導,MITI 依〈戰略貿易管制官指令 2025 年第 1 號〉管 AI 晶片的出口、過境與轉運,目的是不讓馬來西亞變成高效能晶片流向受制裁國家的中繼站。依 MITI 公布的指令與業者指引,管不管得到,看 TPP(總處理效能,衡量晶片算力的指標)與效能密度,最高一級是 TPP 4,800 以上,另有較低的組合,完整條件見附件;符合規格或無法確認的,要在出口、過境或轉運前至少 30 天向 MITI 提交評估表,由主管機關通知要不要申請許可。
罰則方面,據馬新社,5 案都依該法第 12 條調查;故意違法經定罪,公司最高罰 2,000 萬令吉(約 1.6 億元);個人最高罰 1,000 萬令吉(約 7,900 萬元)、10 年以下徒刑,或兩者併罰。
各家怎麼報
馬新社、路透社(本站留存摘要)與中央社引法新社的稿子都寫到 30 台伺服器、約 4,950 萬令吉、申報為電子零件、準備轉運。案數方面,馬新社與中央社稿寫第 5 案,路透社摘要寫至少 5 案。路透社把金額換算成約 1,211 萬美元,並寫這個集團疑似跟 6 月破獲的類似案件有關,馬新社與中央社稿沒提(據馬來西亞《星報》,6 月那案在同一自貿區查扣 72 台伺服器,約 5,290 萬令吉)。中央社引法新社,把 5 案總值寫成「超過 2,400 萬美元」,與 1 億令吉相當。晶片「可能用於發展軍事科技」的說法,見於馬新社全文,本站留存的其他資料沒有記載。
跟台灣有什麼關係
官方沒說晶片是哪家的、貨從哪來、要去哪裡。路透社摘要與中央社引法新社的稿子都提到,馬來西亞去年在美國施壓下,收緊美國原產先進晶片的出口與轉運管制,以免流入中國;但這次的目的地,官方沒有點名。
台灣也有對應的制度。依《貿易法》第 13 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要先申請許可,範圍包括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5 年 6 月更新出口管制實體名單,新增 601 個實體,包括華為與中芯(據國際貿易署公告與科技新報報導)。
本站的讀法:一般人的荷包與手上的手機、電腦,看不出會因此受影響;比較可能有感的是做 AI 伺服器、零組件出口和國際貨運的台灣業者。買家要求「先送馬來西亞再轉」的單,出口商和貨代可以多問一句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品名照實申報。
還不知道的:本站查閱的報導沒有交代 5 案是否已起訴或裁罰,也沒有公布涉案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