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上看釜山古里核電廠,海岸邊有四座反應爐建築,左邊兩座圓頂是 3、4 號機
從海上看古里核電廠。依上傳者說明,四部機由右至左是 1 到 4 號機,畫面左邊兩座圓頂是這次核准延役的 3、4 號機。102orion 攝,CC BY 3.0,Wikimedia Commons(本站裁切)。
能源核電南韓

南韓核准古里 3、4 號機延役,分別可運轉到 2034、2035 年:審了約四年、兩度上會,換完設備、通過現場檢查才重啟;台灣核三走到哪一步

南韓管核電安全的機關「原子力安全委員會」(簡稱原安委,角色接近台灣的核安會)10 月 27 日核准釜山古里核電廠 3、4 號機「繼續運轉」,也就是一般說的延役。兩部機的設計壽命是 40 年,3 號機 2024 年 9 月、4 號機 2025 年 8 月到期後就停機至今;這次核准後,3 號機最晚可運轉到 2034 年 9 月 28 日,4 號機到 2035 年 8 月 6 日。但不是馬上開機:電廠經營者韓國水力原子力公司(韓水原)要先換設備,原安委到現場檢查確認後才會重新啟動。台灣讀者可以這樣看:古里 3、4 號機的設計壽命在 2024、2025 年屆滿,台灣核三廠兩部機的運轉執照也在這兩年屆期,兩邊的原廠都是美國西屋公司。南韓從送件到核准花了大約四年;台灣核三也在申請延役(換發運轉執照),依核安會 9 月 24 日的公告,台電當時正在做「自主安全檢查」。本站讀的核安與法規文件裡,沒有這項核准影響台灣電價、供電或台灣廠商的資料,本文不做這方面的推論。

原安委核准了什麼

古里 3、4 號機每部發電能力 1,025 百萬瓦(本站換算約 102.5 萬瓩),是西屋設計的壓水式反應爐,1979 年取得建廠許可,3 號機 1984 年、4 號機 1985 年取得運轉許可。兩部機蓋在同一塊廠址、設計相同,但原安委說兩部機的運轉與維修紀錄不同,所以廠房結構、系統、設備的實際狀態與老化程度是一部一部分開審的。

核准的理由,新聞稿這樣寫:「審議結構物、系統、設備的壽命評估及設備更換、改善計畫等事項後,依據原子力安全法令與相關標準,確認繼續運轉期間具備充分安全餘裕」(本站譯)。安全餘裕大致是指符合安全要求之外還保留的空間,不同設備與評估項目的衡量方式不一樣。委員長崔元浩說,會「徹底查核現場,確認韓水原是否依安全標準落實設備改善,全力確保古里 3、4 號機安全運轉」(本站譯)。

審了約四年、上會兩次

  • 2022 年 9 月 26 日:韓水原依南韓《原子力安全法》送出延役用的「定期安全性評估」報告,當時 3 號機距離到期還有兩年。
  • 2023 年 11 月 16 日:申請變更運轉期限,附上先收集過居民意見的輻射環境影響評估。
  • 2022 年 9 月到 2026 年 9 月:原安委轄下的專業審查機構「韓國原子力安全技術院」審了約四年。
  • 2026 年 3 月到 9 月:由 15 人以內各領域專家組成的「原子力安全專門委員會」花約六個月預先檢視審查結果,認為適當。
  • 2026 年 10 月 15 日、27 日:原安委先在第 16 次會議審議,27 日第 17 次會議再提案審議後通過。新聞稿沒有交代 15 日會議的具體處理結果,也沒說為什麼要再提案。

本站對照日期發現,兩部機的核准終點都剛好比設計壽命到期日晚 10 年,不是核准後另給 10 年。本站的讀法:兩部機目前仍停機,就算之後重啟,距離核准終點的可運轉期間也會少於 10 年;實際能發多少電還無法確定,重啟日期新聞稿也沒有寫。

安全數字怎麼看

新聞稿列了兩組輻射影響的數字,單位是毫西弗(mSv,衡量輻射對人體影響的單位)。正常運轉的影響,標準 0.25 毫西弗,算出來的最大值 0.096 毫西弗,約是標準的 38%;包含嚴重事故在內的主要事故影響,標準 250 毫西弗,最大值 103.3 毫西弗,約是標準的 41%(百分比為本站計算)。原安委據此確認這兩項輻射影響都符合安全標準;這個比例只說明單一數值離該項標準多遠,不代表整部機組的安全程度。

給一個尺度:台灣《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12 條規定,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的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 毫西弗。但南韓這兩組數字是在哪個位置、用多長時間、以哪種劑量算出來的,這份新聞稿沒有寫,所以不能直接拿來跟台灣的 1 毫西弗比高低。原安委說,韓水原的申請文件已放在「原子力安全資訊共享入口網」,審查與審議結果之後也會公開。

台灣核三走到哪一步

台灣的路徑是 2025 年 5 月修法打開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 6 條規定,運轉執照最長 40 年;到期後還要運轉,經營者可以申請,主管機關確認沒有安全顧慮並同意換照才可以;換發的執照自生效日起算,最長 20 年。核三能不能換照、核准多久,都還要等審查決定。核三廠 1、2 號機運轉執照在 2024 年 7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17 日屆期,分別比古里 3、4 號機設計壽命到期早約 2 個月與近 3 個月。

依核安會的審查報告摘要,台電 2026 年 3 月 27 日申請換照,核安會 4 月 8 日受理並開始實質審查,審查團隊三回合提出 589 項意見,9 月 24 日核定「再運轉計畫」,也就是把已停機、進入除役的兩部機恢復到可運轉狀態的工作計畫。審查期間核安會已到現場查證。核安會強調這只是其中一關:台電要照計畫做完再交執行結果報告;9 月 24 日公告時,台電正在做老化評估、輻射議題查核、耐震安全評估等「自主安全檢查」,報告送來後核安會還要審查與到現場查證。本站 10 月 29 日查閱核安會最新消息列表第一頁,該頁包含 9 月 24 日的核三公告,排在它上方的各則沒有新的核三再運轉或換照審查公告。

本站的讀法:兩案送件的時間點和目前核准的範圍不同。南韓在 3 號機設計壽命到期前兩年先交安全評估,隔年申請變更運轉期限,這次核准的是延役期限;台灣修法時(2025 年 5 月 23 日)核三兩部機執照都已屆期,台電 2026 年 3 月才申請,目前核定的是換照申請中的再運轉計畫。兩案文件與審查範圍不同,不能拿南韓的約四年去推估核三要多久。兩邊都有現場查證,南韓要完成現場確認才重啟。

原文 南韓政策簡報網轉載的原子力安全委員會新聞稿〈原安委,古里 3·4 號機繼續運轉許可〉(韓文,2026-10-27),網頁提供 hwpx 與 PDF 附件; 同一份新聞稿的 PDF 附件,機組規格、許可年份、設計壽命到期日、審查時間表、兩次會議、輻射影響數字、延役期限、重啟條件與委員長發言取自此檔,引文為本站自譯; 核安會〈核安會完成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審查作業,持續執行現場查證,確認台電公司依計畫執行〉(2026-09-24),再運轉計畫核定日與後續的自主安全檢查項目取自此頁; 核安會〈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安全審查報告(摘要版)〉(2026 年 9 月),核三執照屆期日、申請與受理日、589 項審查意見、分階段送件取自此檔,第 8 頁寫反應爐內部組件由「原廠家西屋公司」檢查;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 6 條(2025-05-23 修正),執照年限與換照規定取自此處;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12 條,一般人年劑量限度取自此處; 核安會最新消息列表,本站 10 月 29 日查閱第一頁,用來確認 9 月 24 日之後有無核三換照審查的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