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屋頂光電獎勵核准 601 件、10,129 瓩、3,054 萬元,市府稱三項全國第一:全額躉售每瓩 3,000 元,自用加裝 ATS 每瓩 2 萬元,申請 10 月 31 日截止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在高雄自家屋頂裝太陽能板,市政府會按裝了多少發電容量發獎勵金。高雄市經濟發展局 10 月 28 日公布,2025 年 1 月 1 日以後完成設備登記、到 2026 年 10 月 22 日為止,市府核准 601 件、10,129 瓩、3,054 萬元,市府說件數、容量、金額三項都是全國第一。對屋主和小工廠來說,該先看的是金額:電全部賣給台電的,每瓩獎勵 3,000 元;電先自己用、多的再賣,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的,每瓩 2 萬元,單價約是前者的 6.7 倍(本站計算)。但這一輪受理到 202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六)為止,錢用完也會提前停止。
兩種獎勵差在哪
先講兩個名詞。瓩就是千瓦(kW),指太陽能板的裝置容量;全額躉售是發的電全部賣給台電,自發自用則是電先接進自己家裡或工廠的線路使用,用不完的再賣(計畫寫作「自發自用餘電躉售」)。
依經發局 2026 年 4 月 22 日修正的〈114-115 年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獎勵計畫〉,第一種是新裝或整套換新的光電,每瓩 3,000 元,單一棟建築物累計最多 30 萬元。第二種的條件是三項都要做到:光電接到自己的用電線路、加裝 ATS、用電方式是自發自用餘電躉售,每瓩 2 萬元,單一棟建築物累計最多 200 萬元。兩種只能擇一,不足 1 瓩的部分不算。
用假設的數字算一次:一棟透天裝 10 瓩,其他資格都符合、經費也還夠的話,全額躉售依單價算是 3 萬元,符合 ATS 條件是 20 萬元,實際以審核核定為準。本站的讀法:兩種的金額上限都剛好對應 100 瓩的計獎容量,但這是金額上限,計畫沒有限制設備只能裝到 100 瓩。獎勵按裝置容量計算,跟賣電給台電的收入是兩回事;ATS 與配線要多花多少錢,高雄的文件沒有寫。
誰能申請,現在還來得及嗎
條件寫在計畫裡:高雄市內頂層面積 1,000 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不能是政府機關所有或政府出資興建),202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再生能源設備登記,設備是新品並符合標準檢驗局的高效能模組規範;整套換新的,另要附主管機關同意備查的函文。計畫接受自然人、法人與非法人團體申請,公司或工廠也一樣要逐項符合上述條件;依法本來就有義務裝光電的建築、領過市府其他光電補助的建築,不在範圍內。申請 ATS 型的,還要附與台電的購售電契約、完成併網通知與 ATS 檢核表。
申請期間寫的是「公告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或獎勵款用罄即停止受理」,郵寄要用掛號、以郵戳為準,依受理順序審查。目前經費還剩多少,文件沒有寫。要先拿到設備登記才能申請,本站的讀法是,還沒動工的要先確認能不能在期限前跑完設置與登記程序,文件沒有提供這些程序要多久。新聞稿網頁的「發布日期」欄另顯示「115-10-28~116-01-28」,沒有說明用途;申請期限以計畫寫的 10 月 31 日為準。2027 年以後高雄會不會再辦,這兩份文件都沒有寫,市府新聞稿只說會「持續配合中央能源政策」。
ATS 跟停電有什麼關係
ATS 的全名是自動電源切換開關,顧名思義是在電源之間自動切換。高雄的計畫與新聞稿都只列它是領獎勵的條件,沒有說明怎麼運作。據工商時報 2026 年 3 月 20 日報導,台南市經發局說明台南的同類新制時提到,停電時系統可自動切換成獨立供電,維持部分關鍵用電;這是台南官員的說法,高雄文件沒有這段。
本站的讀法:有停電備援需求的中小企業,要先請安裝廠商確認實際系統在停電時能不能供電,再問能接哪些設備、能用多久。高雄的計畫沒有要求加裝儲能,也沒有保證任何備援能力,夜間沒有日照這點也要算進去。
「全國第一」怎麼看
這三個數字的口徑是: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取得設備登記的案件,統計到 2026 年 10 月 22 日的核准結果。核定金額除以核定容量,平均每瓩約 3,015 元,跟躉售型的 3,000 元很接近;但市府沒有公布兩類各核准幾件、多少容量,單憑平均數判斷不了 ATS 型占多少。平均每件約 16.9 瓩、5.1 萬元(本站計算)。
這個計畫是配合經濟部的「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訂的。本稿依據的資料沒有附各縣市比較表,「三項全國第一」目前是高雄市府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