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免稅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改成「先付稅、出境再退」:託運行李前要先過海關確認,同一張收據的免稅品少一件就整張不退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8 日
四天後在日本買藥妝、電器,結帳方式不一樣了。日本觀光廳的說明頁寫,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在免稅店買的東西,結帳時要先付含消費稅的價格,等到出境那天在機場或港口讓海關確認東西帶出國,才把稅金退給你(日本稱為「リファンド方式」,退稅制)。以前是在店裡直接用未稅價買走。對台灣旅客來說,差別在於拿不拿得回那筆稅:日本消費稅標準稅率 10%,酒類與外食以外的飲食料品適用 8%。觀光廳列出幾個會讓退稅落空的情況:購買日起超過 90 日才出境、行李已經託運才去辦、同一次購買(同一張收據)的免稅品有一件不在身上。
出境那天要多做一步
觀光廳寫,2026 年 11 月 1 日起購買的商品,「改為出境時在機場或港口(海關)確認物品帶出國外後,才退還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本站譯)。手續是在國際線出發大廳、行李託運之前的免稅手續終端機(自助機)刷護照,螢幕會顯示判定:綠色代表不必查驗,手續結束;紅色代表要拿商品到海關查驗處給關員看。觀光廳說,讀取護照到出結果約幾秒,但判定要查驗的還得另外受檢,所以請旅客提早到。成田、羽田、關西、中部、福岡、新千歲、那霸七座機場,也可以在安檢入口前連上專用無線網路,用 Visit Japan Web(日本政府的入境手續網站)線上辦。
最容易出錯的是順序。觀光廳寫,「在機場或港口把行李託運上機(船)之後,就不能再用免稅手續終端機等辦理」(本站譯),也不能為了辦免稅把已託運的行李要回來。查驗辦到一半、為了趕登機而中止的,不算完成海關確認;沒有預留足夠時間、因為辦免稅而趕不上出發的,觀光廳寫「航空公司及海關都不提供補償」(本站譯)。從國內線轉國際線出境的,要在最後離開日本的那座機場辦,例如札幌經羽田轉機回台灣,就在羽田辦(本站舉例)。
哪些情況拿不回稅
海關確認以一次購買手續(收據等)為單位。觀光廳寫,同一次購買裡的免稅商品「只要有一件不在身上,包括其他物品在內,全部都不能接受海關確認(退款)」(本站譯)。舊制的食品、化妝品等消耗品要用特殊包裝封起來,新制取消包裝,但在日本吃掉或用掉,即使只用了一部分,也拿不回稅;這時不要用自助機,直接告訴海關窗口。
用假設的數字說明(本站試算,全部按 10% 計,未計任何手續費):一張收據買了未稅 3 萬日圓的保養品與包包,結帳付 3 萬 3,000 日圓,出境確認後可退 3,000 日圓,約新台幣 616 元。如果其中一瓶化妝水在飯店先拆來用了幾次,這張收據的 3,000 日圓都退不了。本站的讀法:在日本就要吃、要用的東西,跟要帶回台灣的分開結帳,並確認店家開的是兩筆免稅紀錄。
門檻不變:同店同日買滿未稅 5,000 日圓(約新台幣 1,027 元)。舊制消耗品有 50 萬日圓的購買上限,新制取消,改成「以出境時能全部由本人攜帶出國的數量為限」(本站譯)。已經過海關確認的免稅品,要盡快帶出國;沒帶出去的,觀光廳寫會被追繳消費稅,並屬於罰則適用對象。免稅對象方面,觀光廳清單列的是外國籍非居住者中,入境未滿 6 個月的「短期滯在」(日本給觀光客等短期停留者的在留資格)等身分;本站依清單整理,持留學、工作類在留資格住在日本的台灣人,不在這份清單上。
錢怎麼退、還不知道的事
退款由免稅店或它委託的退稅業者處理,原則上在海關確認、免稅交易成立後才退。方式各店不同,觀光廳舉的例子有銀行轉帳、退到信用卡、App 轉帳或在機場拿現金,結帳時店家會說明怎麼登錄。幾天入帳、扣不扣手續費,本站讀到的兩頁觀光廳說明沒寫,要問店家;第一週自助機會不會排隊,目前無從判斷。本站的讀法:11 月 1 日起才買的免稅品都適用新制,跟哪天出發無關;離境那天到機場的時間最好比平常提早,免稅品放在手提或還沒託運的行李裡,辦完再去託運。
台灣也有類似制度。依〈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符合資格的外籍旅客同一天在同一家退稅特約店買滿含稅新台幣 2,000 元、90 日內攜帶出境,可在機場或港口向民營退稅業者申請退還營業稅,在台灣用掉的消耗品不能退;另有店內墊付的現場小額退稅等途徑,業者可扣手續費。本站的讀法:兩邊都是結帳先付含稅、出境時才辦退稅,這點日本新制跟台灣機場退稅相近;日本由免稅店或受託業者退款,台灣向民營退稅業者申請,須查驗的也要經海關。
匯率:ExchangeRate-API 10 月 28 日 00:02(UTC)參考值,1 日圓約 0.2054 新台幣。8% 是現行稅率,國稅廳寫 2027 年 4 月起兩年間飲食料品稅率將調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