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場意外》導演潘納希在伊朗被缺席判刑 5 年 1 個月、全部財產沒收,另禁止出境 2 年、2 年不得使用社群媒體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9 日
2025 年拿下坎城影展最高獎金棕櫚獎、今年 1 月 30 日預定在台灣上映的伊朗電影《只是一場意外》,導演賈法潘納希(Jafar Panahi)又被自己國家的法院判刑了。據中央社 10 月 29 日轉引伊朗學生通訊社(ISNA)的報導,德黑蘭革命法院判他 5 年 1 個月徒刑、沒收全部動產與不動產,另外禁止出境 2 年、2 年不得使用社群媒體;審理時他本人不在場,這叫「缺席判決」。本站比對的三篇報導都沒有列出這次的具體罪名。本站的讀法:這則新聞跟台灣的關係主要在文化面,預定在台上映的金棕櫚片,導演現在可能失去全部財產並入獄服刑。
判了什麼、怎麼知道的
據中央社轉引 ISNA,上述刑期、沒收與兩項禁令,出自潘納希的律師尼利(Mostafa Nili)。英國《衛報》10 月 28 日引述尼利對伊朗媒體 Emtedad 的說法,內容一致,也寫明是缺席判決。
律師是怎麼發現的?據《衛報》,尼利是在潘納希的銀行帳戶上週被凍結後,才知道有這場審理。中央社引尼利說,潘納希目前共有 3 件未結的案子,本案開庭日期他沒收到通知。
沒收的財產值多少錢,三篇報導都沒有寫,本站也還沒取得判決書,所以無法換算新台幣。
人在哪裡、之前的案子
據《衛報》轉述美聯社(AP)的報導,一位旅居歐洲、和潘納希相熟的社會運動人士說,他在判決後的週一(10 月 26 日)晚上和潘納希通過話,潘納希當時沒有被拘留。中央社則寫,目前還不清楚潘納希是否仍在伊朗境內。
他去年就有案在身。據《衛報》,潘納希去年已被缺席判處 1 年徒刑,罪名是「從事反體制的宣傳活動」,但他今年 3 月結束海外宣傳行程後仍返回伊朗。中央社引律師說法,寫他是在 2 月 28 日伊朗與以色列、美國爆發的衝突期間返國。中央社另引法新社(AFP)說,那 1 年徒刑是去年 12 月判的,今年 6 月上訴被駁回。
各家怎麼報
- 《衛報》(10-28):轉引 Emtedad,另引美聯社,寫 5 年 1 個月。本站比對的三篇中,判決後未被拘留的消息與人權律師的看法只見於這篇。
- 中央社(10-29):轉引 ISNA 與法新社,標題寫「逾 5 年」,內文 5 年 1 個月。三篇中只有它寫到律師去刑罰執行單位查證,以及 6 月上訴被駁回。
- 自由時報:轉引伊朗最高安全機構旗下的半官方媒體努爾新聞網(Nournews),寫「5 年有期徒刑」,社群媒體禁令沒寫期限。三篇轉引的伊朗媒體不同,現有材料不足以判斷寫法差異的原因。
台灣怎麼規定,各方擔心什麼
本站沒有判決書,只能拿台灣條文對照兩點(本站的讀法,不是對伊朗法律的判斷)。缺席方面,台灣《刑事訴訟法》第 281 條規定,審判期日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不到庭者不得審判。沒收方面,台灣《刑法》第 38 條與第 38-1 條是依違禁物、供犯罪所用或所生之物、犯罪所得等類別設定要件;光憑目前的報導,無法和伊朗這項全部財產沒收命令做完整比較。在伊朗這邊,《衛報》引述的 Dadban 人權律師 Moein Khazaeli 質疑的也是沒收的根據,他認為關鍵在財產和涉嫌犯罪之間有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缺了這一環就可能違憲。
《衛報》另引述美國的伊朗人權中心(Center for Human Rights in Iran)近期報告,說伊朗當局正加強打壓文化界人士。一位在伊朗祕密拍片、不願具名的導演對《衛報》說,她認為這次判決和潘納希在 1 月抗議期間呼籲團結有關;罪名沒有列出,這項推測無法核實。
本站的讀法:新案刑期比去年那件長,但罪名不明,不能據此斷定伊朗在衝突期間加重了同類處罰。這件事對台灣企業或消費者有沒有直接經濟影響,現有材料無從判斷。接下來要看的是罪名、他是否遭拘留,以及會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