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商銀資訊人員把內部資料傳到私人電腦、拿外部網站測試程式,金管會依銀行法罰 200 萬元;同一週合庫信用卡約定條款、凱基洗錢防制作業被糾正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28 日
銀行資料外露,不一定要有駭客。金管會銀行局 10 月 27 日公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遠東商銀)的資訊人員在自己開發系統時,把員工公務聯絡等內部資料傳到銀行外的私人電腦,又拿外部網站測試程式,這些資料就這樣暴露在外部網站上。金管會認定銀行的內部控制沒做好,依銀行法罰 200 萬元,正好是這一款罰鍰的最低額。對存戶來說,公告寫的外露資料是「員工公務聯絡等內部資料」,沒有提到存戶或客戶資料。同一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庫)因修改信用卡約定條款的審查機制不完善、凱基商業銀行(凱基)因公司戶開戶與洗錢防制作業不周延,各被「糾正」,兩家都沒有罰款。下面依序說三件事:遠東商銀發生了什麼、200 萬元怎麼來的、合庫與凱基的糾正對卡友和存戶代表什麼。
遠東商銀:資料是自己人帶出去的
銀行局公告的違規事實只有一句話,拆開是三個動作:資訊人員「自行開發系統」;過程中把「員工公務聯絡等內部資料」傳到「行外私人電腦」;再「使用外部網站進行程式測試」,結果內部資料「暴露於外部網站」。金管會的結論是,遠東商銀的資訊安全與內部資料管理機制,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的情形。
公告沒有寫的事也要講清楚:用的是哪個外部網站、外露多少筆、在網站上留了多久、有沒有人實際下載、「等」字之外還包括哪些資料,銀行局都沒有說明;涉及幾名資訊人員、這些人員事後怎麼處理,也沒有寫。所以「存戶資料有沒有外流」,本站能確定的只有一件事:公告列出的是「員工公務聯絡等內部資料」,沒有點名客戶資料,但也不能據此排除其中涉及客戶資料。
遠東商銀當天發布重大訊息,說會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改善、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並寫這次涉及的資訊安全與內部資料管理機制,經評估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營運沒有重大影響;罰鍰 200 萬元,保險理賠欄填「不適用」。
本站的讀法:這件事跟一般上班族很近。公告描述的是內部資料被傳到行外私人電腦,資訊人員又使用外部網站進行程式測試,結果內部資料暴露於外部網站。任何公司的員工把資料帶出公司系統之外,都可能碰到同樣的風險。金管會這次認定的是銀行的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沒有建立好、沒有確實執行;相關員工的個別責任與處置,公告沒有說明。
200 萬元的法源與罰鍰區間
依據是兩條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要求銀行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沒有依第 45 條之 1 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或建立了卻沒有確實執行,處新台幣 200 萬元以上、5,000 萬元以下罰鍰。這次罰 200 萬元,是這個區間的下限。銀行局把這筆列在「非重大裁罰」,公告也沒有說明為什麼落在下限。
合庫與凱基:「糾正」不是罰錢
合庫與凱基的依據都是銀行法第 61 條之 1 第 1 項:銀行違反法令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可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並得視情節輕重,停止銀行部分業務或命令銀行解除經理人職務等。這次兩案的處置都是糾正,沒有罰鍰。
合庫的公告日是 10 月 27 日。問題出在「辦理信用卡契約條款修訂作業」,也就是修改卡友簽的信用卡約定條款時,內部的審查、確認與覆核機制不完善,金管會寫這「致未能充分保障持卡人權益」。改了哪幾條、影響多少卡友、怎麼補救,公告都沒寫,只說合庫已採取改善措施、對缺失做了適當處理,所以予以糾正。本站的讀法:合庫卡友想確認自己的條款有沒有變,可以向合庫查最近一次約定條款修訂的內容與生效日。
凱基的公告日是 10 月 28 日,屬洗錢防制,也就是銀行要確認錢的來源、防止帳戶被拿去洗錢或資助恐怖活動。金管會點出三處不周延:公司戶的開戶審查;「加強盡職調查」的表單設計(對風險較高的客戶,銀行要多問、多查背景與資金來源);以及辦理可疑交易警示調查時,對客戶業務與資金來源合理性的評估。三項都與審查流程有關,公告沒有提到客戶損失,也沒有提到對個人戶的影響。
三家銀行裡,只有遠東商銀被罰錢;合庫、凱基收到的是糾正。存戶與卡友目前能從官方文件確認的範圍就到這裡,其餘細節要等銀行或金管會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