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接受賽諾菲承諾、結束流感疫苗貶低對手案:最終版更正聲明的寄送對象比 7 月市場測試版多了德國意見領袖;執行副主席里貝拉致詞說的開案與搜索月份,和執委會新聞稿各差一個月
趨勢新聞2026 年 10 月 15 日
歐盟執委會 2026 年 10 月 14 日依《第 1/2003 號規則》第 9 條,讓賽諾菲提出的承諾具法律拘束力,結束案號 AT.40998 的反壟斷調查。執委會初步認為,賽諾菲在德國與法國的增強型(enhanced)流感疫苗市場可能居於支配地位,並可能在 2024 年到至少 2025 年秋天,對醫療人員進行誤導性宣傳,貶低歐盟市面上唯一的另一款增強型流感疫苗:CSL Seqirus 的 Fluad,這可能有利於自家的 Efluelda。執委會的說明是,Efluelda 是為超過 60 歲的人提供較強流感保護而設計的疫苗。承諾決定不認定違法;賽諾菲若不遵守承諾,執委會不必另認定違反歐盟反壟斷規則,就可處以最高全球年營業額 10% 的罰款,或每日營業額 5% 的按日罰。
執委會列出的三類訊息是:暗示 Fluad 的證據基礎比 Efluelda 薄弱,與歐洲疾病預防管制中心及德、法兩國的國家免疫接種技術諮詢小組(NITAG)的結論相反;曲解兩國的疫苗接種建議;在德國暗示 Fluad 的接種建議仍有醫學會未解決的科學異議。
賽諾菲承諾了什麼
依 10 月的新聞稿,賽諾菲持續到 2030 年 3 月,在德、法兩國對醫療人員的宣傳材料,不得批評、質疑或牴觸國家接種建議,不得負面呈現 Fluad 或不當暗示 Efluelda 較安全或較有效,不得暗示 Fluad 的證據基礎比 Efluelda 薄弱;提供給意見領袖(KOL)、供其與醫療人員互動的資料也不得有這些說法。在德國,多數 Efluelda 宣傳材料要附上最新國家接種建議的引述,原文要求「足夠全面且易讀」。另外,賽諾菲要在德、法網站刊登聲明 24 個月,說明兩國接種建議認為 Fluad 與 Efluelda 在保護高齡者免於流感上同等,兩者都有穩固的證據基礎,並把聲明寄給先前在德國被鎖定的醫療人員與意見領袖。執行情形由監督受託人定期向執委會報告。
和 7 月市場測試版比
執委會 7 月 8 日到 8 月 21 日就承諾草案徵求外界意見。10 月的新聞稿說,賽諾菲依市場測試結果調整內容,特別是把主動寄送更正聲明的對象,擴及德國先前被鎖定的意見領袖;7 月版只寫要把聲明分送德國醫療人員(7 月版已有限制提供給意見領袖的資料內容)。兩版新聞稿還有幾處寫法不同:7 月版寫德國宣傳材料要「顯著引述」接種建議、為期四年,10 月版改寫成「多數」Efluelda 宣傳材料要有「足夠全面且易讀」的引述,並放進持續到 2030 年 3 月的清單;7 月版寫明,暗示 Efluelda 較安全或較有效的說法,若依據主管機關核准的產品特性摘要(SmPC)或符合條件的直接比較試驗則不在此限,並提到要在新簽的意見領袖合約加入引用承諾的條款,10 月版新聞稿都沒有再提。新聞稿說承諾全文會放在執委會競爭總署的案件登錄頁,本站 10 月 15 日沒有讀到全文,這幾處是否真的有實質更動,無法確認。
致詞裡的兩個日期
執行副主席里貝拉(Teresa Ribera)當天的開場致詞說,執委會「last July」對賽諾菲開啟調查,以 10 月的致詞時間讀,應指 2026 年 7 月;她也說能在「2025 年 10 月突擊搜索後一年內」結案。執委會 6 月 26 日的開案新聞稿寫的是,突擊搜索在 2025 年 9 月進行;7 月與 10 月的新聞稿都寫正式調查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開啟。依新聞稿的日期,從開案到決定是 110 天,從搜索到 10 月 14 日則超過一年(本站計算)。里貝拉也在致詞中提到,藥品約占歐盟醫療支出的 13%,德、法兩國每年藥品支出約 1,000 億歐元。